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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7-03-25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未达

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对 10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

满足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总计 606.85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数比例为 40%)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86 元/股。《关于对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同日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606.8502 万股后,公司现拟将注册资本从

2,561,037,309 元人民币减至 2,554,968,807 元人民币。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

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
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