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友松)2017-03-2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友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现就本人2016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
大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
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
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议
王友松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友松 独立董事 1 1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
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
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6年12月2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为孙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2016
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未召开具体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走访,重点了解了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积极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其他工作
1、2016年本人履职后,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6年本人履职后,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6年本人履职后,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
况。
2017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本人未来
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2017年,本人将秉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友松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