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7-11-06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捷成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股份”或“公司”)针对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 2017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7 年 4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买卖本公司


                                    1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

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前六个月(2017 年 4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4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余内幕信息知情

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变更日期         变更摘要   变更股数/股
      1             沈罡          2017-04-25         买入           7,000
      2             荆错          2017-09-20         卖出       -3,000,000
                                  2017-05-16         卖出         -30,000
                                  2017-05-25         卖出         -10,000
      3             袁芳
                                  2017-06-29         卖出         -50,000
                                  2017-06-30         卖出         -77,951
      4            张文菊         2017-09-20         卖出           -3,800

    根据沈罡、荆错、袁芳、张文菊等 4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的说明,上述股

票交易是基于已公开披露信息个人独立判断自行作出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

为。交易时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25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根据上述激励对象提供

的说明,上述股票交易是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自行作出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上述激励对象未参与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交易时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2
票交易的情形。此外,其他激励对象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此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

不存在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114000020278);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20278)。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