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17-12-22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
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
调整前: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85 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股票数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薛俊峰 副董事长 800,000 3.9312% 0.0313%
2 韩钢 副董事长 800,000 3.9312% 0.0313%
3 韩胜利 董事、总经理 800,000 3.9312% 0.0313%
4 岳扬 董事 1,000,000 4.9140% 0.0391%
5 游尤 董事、董秘 1,000,000 4.9140% 0.0391%
6 谭伟康 副总经理 800,000 3.9312% 0.0313%
7 王晓滨 副总经理 800,000 3.9312% 0.0313%
8 沈罡 副总经理 800,000 3.9312% 0.0313%
9 张文菊 财务总监 300,000 1.4742% 0.0117%
中基层管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6 人) 13,250,000 65.1106% 0.5186%
合计(85 人) 20,350,000 100% 0.7965%
4、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授予后即进入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 年、2 年和 3 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数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76 元。授予价格依据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9.51 元的 50%确定。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
年-2019 年,除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就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设定
考核目标,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
件。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个人考核目标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7
每年按公司绩效考核相关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26.89%
理办法进行考核,激励对象考
即 122,000 万元。
核结果为 60 分及以上者,可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
解除限售当期激励股份。激励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58.61%
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当年计
即 152,500 万元。
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
不得解除销售,由公司回购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97.62%
销。
即 190,000 万元。
注:1、2016 年公司净利润*指 2016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145.26 万元;
2、2017-2019 年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且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
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3、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1 日发出了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北京捷成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它事项。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捷成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
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确定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9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
对 2017 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本次
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人调整为 67 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
数由 2,035 万股调整为 1,999.20 万股。
调整后的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股票数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薛俊峰 副董事长 800,000 4.0016% 0.0313%
2 韩钢 副董事长 800,000 4.0016% 0.0313%
3 韩胜利 董事、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4 岳扬 董事 1,000,000 5.0020% 0.0391%
5 游尤 董事、董秘 1,000,000 5.0020% 0.0391%
6 谭伟康 副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7 王晓滨 副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8 沈罡 副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9 张文菊 财务总监 300,000 1.5006% 0.0117%
中基层管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8 人) 12,892,000 64.4858% 0.5046%
合计(67 人) 19,992,000 100% 0.7825%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公司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因而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
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
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鉴于曹双龙、胡昕平等 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公司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 2017 年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人调整为 67 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2,035 万股调整为
1,999.20 万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规定
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3、除上述 18 名激励对象放弃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