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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2018-11-27  

						股票简称:捷成股份        股票代码:300182      公告编号:2018-096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

                     债券简称:18 捷成 01

                     债券代码:112795

                     发行总额:2.09 亿元

                     上市时间:2018 年 11 月 29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2018 年 11 月 27 日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
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
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
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
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级,
主体评级为 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未经审计净资产为 1,050,602.43 万元(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39.3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2.82%;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5,628.78 万元(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数平均值),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为 7.5%,发行规模 20,900.00 万元,则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为 1,567.50 万元,
发行人 2015 年-2017 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
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
动资金。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
件。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将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
挂牌交易。若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
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
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
市。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北
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Jetsen Technology Co.,Ltd.

股票简称:            捷成股份

股票代码:            300182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10000793443249D

法定代表人:          徐子泉

董事会秘书:          游尤

注册资本:            人民币257,496.0807元

成立日期:            2006年8月23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709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半壁街村9号

公司类型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
                      机技术培训;投资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
                      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
                      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摄影扩
                      印服务;教育咨询;版权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机械设备租赁;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人才
                      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人才中介服务、互
                      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本期债券名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简称:“18 捷成 01”;债券代码:112795。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2.09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74 号”文核准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本次
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


四、债券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
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最实际发行规模为 2.09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7.50%。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询价配售的方式。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
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五、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八、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九、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
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50%。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
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3、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8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5、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
年的 11 月 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
为自 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评级”)出具的《北京捷成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
内,大公评级将对本期公司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密切关注与发
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
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大公评级并提供相关资料,大公评级
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
期跟踪评级结果。大公评级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
要求或约定在大公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通过上
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与扩
张及市场的开拓及抗风险能力的增强。


十二、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发行人民币 2.09 亿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578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
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为
“18 捷成 01”,债券代码为“112795”。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
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末/2018    2017 年/2017     2016 年/2016   2015 年/2015
     项目
                       年 1-9 月              年末            年末           年末
    总资产            1,731,668.69        1,515,127.08    1,267,193.41    602,098.89
    总负债             681,066.26         532,520.61        363,072.70     168,689.60

  所有者权益          1,050,602.43        982,606.47        904,120.71     433,409.29

  营业总收入           349,430.21         436,586.40        327,816.45     221,061.47

   利润总额            85,393.21          111,573.76        111,852.94     59,058.78
    净利润             79,275.21          108,269.83        99,393.94      53,614.18

归属于母公司所
                        79,282.23         107,440.42        96,145.26      53,300.65
有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现
                       108,364.01          49,055.32        62,521.11      12,641.75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现
                      -144,569.81         -151,310.54      -382,484.86     -60,841.99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现
                        3,762.37           79,231.14        356,450.53     86,583.99
  金流量净额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9 月末/1-9
   项目                              2017 年末/度       2016 年末/度     2015 年末/度
                       月
  流动比率            1.61               1.64               1.83             2.03
  速动比率            1.49               1.50               1.63             1.71
 资产负债率
                     39.33              35.15              28.65            28.02
     (%)
应收账款周转          1.27               2.28               2.33             2.27
    率
 存货周转率               3.64                4.71              3.64               4.02

加权平均净资
                          7.80                11.32             12.59              18.90
产收益率(%)
平均总资产报
                          6.05                9.07              12.86              14.89
  酬率(%)

EBITDA (亿元)            22.74                25.27             17.99              6.53

EBITDA 利息保
                         17.71                17.25             21.66                20.41
    障倍数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注 1:2018 年 1-9 月数据未经年化

   注 2: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净额)/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5、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1/(E0 +NP÷2+Ei×Mi÷M0- Ej×Mj÷M0)。其中:P1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

   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

   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7、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其中平均资产总额=(期

   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8、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
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8 日(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
中加以说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


(一)公司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

    2015-2017 年及 2018 年 1-9 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2.11 亿元、32.78
亿元、43.66 亿元、34.94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1.26 亿元、6.25
亿元、4.91 亿元、10.84 亿元,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现
金流量充裕。未来随着影视剧制作业务的持续增长,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会进一步
增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有望继续增加,能为偿还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提供
较好的保障。
(二)公司持有的优质可变现资产是本期债券偿付的重要支持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
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
径下流动资产余额为 853,207.84 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787,393.46
万元,主要由其他应收款、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构成,具有较高的变现能力。上
述流动资产总额可以覆盖本期债券发行额度,均可处置作为发行人偿债应急保障
措施,该应急保障措施具备可操作性。
(三)外部融资渠道是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重要补充

    发行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的优势,根据经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
采取自身积累、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多种形式筹资,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是
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重要补充。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
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组建偿付工作
小组、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
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
(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
益,发行人拟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

    1、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
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资金专户监管
协议》,规定由监管银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1)资金来源
    如本节“二、偿债资金来源”所述,主要来自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以及优质
可变现资产。
    (2)提取时间、频率及金额
    ①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每个付息日前三个交易日内,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
偿债资金专户;
    ②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债券本金到期日前三个交易日内,偿债资金专户的
资金余额不少于当期应付债券本金与当期应付利息之和。
    (3)管理方式
    ①发行人指定财务部门负责偿债资金专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
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交
易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
期偿付。
    ②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款
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交易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
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4)监督安排
    ①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资金专户监
管协议》,规定由监管银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偿债资金专
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②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对偿债资金专户资金的归集情况进行检查。
    (5)信息披露
    若本公司未能在前述规定的时间内将约定的偿债资金足额划入偿债资金专
户,偿债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金融机构应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由其负责督促本
公司补足应缴的偿债资金。若本公司未能在前述规定时间结束后的 1 个工作日内
补足,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义务督促发行人按协议规定履行应尽义务,并立即通过
在相关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的方式督促发行人按期偿付当期应付利息/本息。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
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
障本期债券本息的按约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债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
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本期债券投资人利
益。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保证本息偿付。
(四)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
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本期债券本息无法按约定偿付时,根据《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
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
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
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
必要的措施。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
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将按《债券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4、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延迟支付债务的情况;

    5、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
决定;

    9、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11、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或上市条件;

    12、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5、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6、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7、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8、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的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19、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20、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2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2、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债券挂牌转让/上市所在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偿债应急保障措施
    银行授信额度可为偿付债券本息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公司在国内银行间具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长期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 2018 年 9 月末,
公司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 389,280.00 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
329,730.00 万元,剩余未使用额度为 59,550.00 万元。因此,即使在本期债券兑
付时遇到突发性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与金融机构
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要的资金。
(七)发行人承诺
    根据董事长决议,发行人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对跟踪评级的有关
要求,大公国际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并在每年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
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按大公国际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
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
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大公国际并
提供有关资料。
    大公国际将密切关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以及包括
转股、赎回及回售等在内的可转换债券下设特殊条款,如发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
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大公国际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
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
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
时失效,直至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大公国际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
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
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和运用计划


    根据《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经发行人董事长决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
币 12 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6.00 亿元(含 6.00 亿元)。
    本期债券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 2.09 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39.33%,流动比率
为 1.61,负债总额为 681,066.26 万元,公司存在一定偿债压力。本期债券发行后,
发行人负债结构中,非流动负债所占比重将进一步上升,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公司
短期偿债压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二)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
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
的 1.61 增加至发行后的 1.65。公司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一定
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
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
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公司本次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适当利用财务杠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为公司快速发展增加新的资金来源,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考虑到公
司的各项业务扩张需要,营运资金需求将不断提高。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计划通过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以更好的实现公司业务加快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支
持公司业务的扩张,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同时,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将改善债务
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并一定程度缓解公司发展战略资金需求。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存在开展股票质押债务融资业务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存在开展股票质押债务融资业务,并于
第一期债券发行后分别进行了数次股权补充质押,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徐
子泉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864,351,4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57%,累计
质押发行人司股份 571,675,855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6.14%,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2.20%。。


    二、发行人作出减资的情形


   发行人由于回购注销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股票而发生了减资,回购注销股
份事项如下:
    1、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部
分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不合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决定对 25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激励/解锁条件的总计
143.029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0.948 元/
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386 元/股。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143.0297 万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562,467,606 元人民币减至 2,561,037,309
元人民币。
    2、发行人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对 105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总计 606.8502 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86 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实施回
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606.8502 万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561,037,309 元
人民币减至 2,554,968,807 元人民币。
    3、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
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公司决定对 67 名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合计 6,097,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609.7 万股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574,960,807 元减至 2,568,863,807 元。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发行人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17 年
末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结合公司的资产减值政策,对存在减值风
险的 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17 年末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355,566,756.04 元,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102,892,023.28 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24,245,675.26;存货跌价准备
35,131,618.19 元;长期股权投资 138,236,932.81 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5,060,506.5 元。
     ①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的余额随业务增长持续增加,公司根据会计政策
中 描述的坏账计提政策,应收款项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127,137,698.54 元。
     ②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法,计
提 存货跌价准备 35,131,618.19 元。
     ③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138,236,932.81 元,主要是全额计提
了参股子公司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尔信”)的长期股权
投资余额导致。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投资人民币 8,954 万元以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参股方
式收 购贝尔信 20%股权(现已稀释为 16%),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因收购贝尔信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138,236,932.81 元。 鉴于 2018
年 1 月起公司收到贝尔信董事长郑长春先生无法取得联系(《关于 参股子公司
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而后得知郑长春先生因 突发疾
病在医院诊疗,为保护公司作为贝尔信股东权益,公司派出股东代表并聘 请了
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贝尔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关于 参
股子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基于贝尔信的实际
经营情况和未来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
全额减值准备。
    ④ 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
值损失,对陕西广电网络传 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计提减值 55,060,506.5 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 355,566,756.04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在
公 司《2017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709 室
   法定代表人:徐子泉
   联系人:袁芳
   电话:010-82330868
   传真:010-61736100
   邮政编码:10000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宏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电话:010-88366060
   传真:010-88366650
   联系人:缪晓辉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 A 座 12 层
   负责人:张利国
   联系人:钟晓敏、李威
   联系电话:010-66090088 / 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邮政编码:100000
四、会计师事务所
   1、2015 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鹏飞、胡红康
   联系电话:010-53207639
   传真:010-53207589
   2、2016 年、2017 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瑞玉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 06 号 1 907 室
   签字注册会计师: 葛惠平、张文涛
   联系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24882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 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宋莹莹、赵茜、刘健升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000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王建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七、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相
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
部分相关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之盖章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之盖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