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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5-2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捷成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公司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的有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陈同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晓滨先生、

谭伟康先生、荆错先生、沈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游尤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聘任张文菊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友松


                                                                     祝伟


                                                                  陈亦昕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