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5-23  

						股票代码: 300182                                    股票简称:捷成股份
债券代码: 112490                                    债券简称:16 捷成 01
债券代码: 112795                                    债券简称:18 捷成 0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签署日期:2019 年 5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
关规定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成股份”、或“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长城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
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债券基本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捷成股份”)已于
  2016年1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74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北京捷
  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简称“16捷成01”,发行规模为6亿元,已于2016年12月9日发行完毕;北京捷成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
  称“18捷成01”,发行规模为2.09亿元,已于2018年11月8日发行完毕。本次债券
  发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本次债券情况统计表

                                                                            债券偿还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存续规模     起息日      到期日     票面利率              其他
                                                                              情况


16 捷成 01         112490    1.09 亿元   2016.12.9   2019.12.9    7.50%     尚未到期   无


18 捷成 01         112795    2.09 亿元   2018.11.8   2021.11.8    7.50%     尚未到期   无


           总计              3.18 亿元



  二、重大事项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暨修改的议案》,
  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1)因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
  离职或绩效考核不合格,发行人决定对 2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
  的总计 143.029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86 元/股。上述
  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发行人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562,467,606 元减至人民币
  2,561,037,309 元。(2)因发行人 2016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对 10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
满足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总计 606.850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 2.386 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606.8502 万 股 后 , 公 司 现 拟 将 注 册 资 本 从 2,561,037,309 元 人 民 币 减 至
2,554,968,807 元人民币。
    2.根据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
议案》,(1)因发行人 2017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 6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未满足解锁条件的第一个解锁期总计 5,997,600 股限制性股票(占全部获授限制
性股票总数比例为 30%),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2)原激励对象李享、孙韬
迪、杨琛、马小建等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
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99,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其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数比例为 70%),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综上,董事会将对上述 67 人已获
授但未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 6,09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回购注销后捷成股份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 2,574,960,807
元人民币减至 2,568,863,807 元人民币,《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的条款需做出相
应修订。

    3.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捷
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第二
次回购注销>的议案》。

    根据发行人《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1)因发行人 2018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
6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第二个解锁期总计 5,955,000 股限制性
股票(占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 30%),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2)
原激励对象喜崇爽、梁静、熊岚等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将对上述人员已
获授但未解锁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41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其全部获
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 40%),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综上,董事会将对上
述 63 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 6,36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4.718 元/股。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6,367,000 股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将随之减少。
发行人拟将注册资本从 2,574,960,807 元人民币减至 2,568,593,807 元人民币(发
行人目前登记注册资本为 2,574,960,807 元,尚有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次应回购注销的 6,097,000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尚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若
发行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应回购注销的 6,097,000 股完成注销,
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将减至 2,562,496,807 股。)。

    董事会提请于 2019 年 6 月 4 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9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以及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第二
次回购注销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发
行人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的回购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发行人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且因本次回购事宜将
导致发行人注册资本的减少,发行人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
减资程序。

    根据“16 捷成 01”及“18 捷成 01”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
司因实施股权激励导致回购激励对象所持股份并予以注销导致减资的情形需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具体情况请见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告的《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6 捷成 01”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告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6 捷成 01”2019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8 捷成 01”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16 捷成 01”及“18 捷成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
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重大事项情况后,
长城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16 捷成 01”及“18 捷成 01”的《募
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城证券将持续跟踪捷成股份本次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督促捷成
股份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长城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四、投资风险提示
    受托管理人在此提请全体债券持有人充分关注上述相关事宜,并提醒投资者
关注相关风险,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伟东、任雨轩

    联系电话:010-88366060-8829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