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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及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2018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6-27  

						股票代码: 300182                                    股票简称:捷成股份
债券代码: 112490                                    债券简称:16 捷成 01
债券代码: 112795                                    债券简称:18 捷成 0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

及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

             2018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签署日期:2019 年 6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北京捷成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成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
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长城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
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
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74 号”文核准。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 捷成 01”。
    2、债券代码及简称:112490,“16 捷成 01”。
    3、核准文件: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12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574 号”文核准。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 亿
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票面利率及调整: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4.5%,在债券
存续期前 2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即 2018 年 12 月 9 日,
发行人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0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
面利率为 7.5%,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起息日:2016 年 12 月 9 日。
    10、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为上一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14、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北京捷成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
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5、跟踪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8 年度
跟踪评级报告》,确定公司“16 捷成 01”信用等级维持 AA,主体信用等级维
持 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1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
    17、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8 捷成 01”。
    2、债券代码及简称:112795,“18 捷成 01”。
    3、核准文件: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12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574 号”文核准。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为 2.09
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票面利率:票面利率 7.5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
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
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8 日。
    10、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为上一
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 2020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14、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北京捷成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
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5、跟踪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8 年度
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1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
    17、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Beijing Jetsen Technology Co, 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捷成股份
    5、股票代码:300182
    6、注册资本:2,574,960,807.00 元
    7、法定代表人:徐子泉
    8、公司设立日期:2006 年 8 月 23 日
    9、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93443249D
    10、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709 室
    11、董事会秘书:游尤
    12、证券事务代表:袁芳
    1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709 室
    14、邮政编码:100191
    15、联系电话:010-82330868
    16、联系传真:010-61736100
    17、电子信箱:yuanfang@jetsen、cn
    18、互联网网址:www、jetsen、com、cn
    1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
训;投资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
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摄影扩印服务;教育咨询;版权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机械设备租赁;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人才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人才中介服务、互联网文化
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2018年面对宏观环境和文化内容行业出现的一系列变化和挑战,发行人为增
强核心竞争能力,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加大资金周转效率,保证投入安全,在业
已形成的版权运营、内容制作、音视频技术的主体业务的基础上,管理层秉承谨
慎的长期策略,结合内容版权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
将公司的战略重点聚焦版权运营业务,以内容发行为业务抓手,以新媒体为渠道
主战场,突出公司核心主业,稳固公司新媒体版权龙头地位。

    1、新媒体运营

    2018年,公司进一步夯实了国内新媒体版权运营龙头的优势地位,以影视内
容版权为核心,加大内容集成力度,确保国 产影视内容市场占有规模的基础上
提高内容质量,向产业化、国际化方向拓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集成新
媒体电影 版权6846部,电视剧1440部47232集,动画片864部,共计43万分钟。
2018年底,公司与华为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华为视频国产电影、电视剧、
动画内容联合运营合作伙伴,协助华 为执行引入第三方内容。公司将以内容为
依托,与视频网站、媒体平台开展联合运营,从内容投资、内容供给、内容运营、
IP开发等多领域多角度产业赋能,共享内容投资回报与商业增值。

    2、内容制作

    为应对内容制作业务投资期较长、资金回收较慢的行业特性,公司加大应收
账款催收力度,尽快收回投资,降低资金风险。同时对于新增内容制作谨慎立项,
强调发行,以发行带动制作来降低后续经营风险。

    公司投资制作的《猎毒人》(电视剧),于2017年10月16日开机,2018年2月5
日杀青,2018年7月6日在江苏卫视、东方卫视以及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上播
出,实现了良好的内容制作周转,为公司未来的内容制作树立了标杆。

    3、音视频技术

    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在音视频技术领域以8K+5G及县级融媒体为方向
的相关产业开展良好,一方面聚焦于公司核心技术产品,一方面聚焦于公司核心
优质客户,努力挖掘业务盈利空间。
    融媒体方面,公司承建了首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省、市、县、乡(镇)、村
五级覆盖的融媒体中心——陕西广电网络融媒体中心;首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
县级融媒体中心——北京昌平区融媒体中心,全面展示了公司的融媒体中心一站
式解决方案。同时也有福建广电省级融媒体平台、湖北长江云、江苏荔枝云、贵
州全媒体项目、广西东盟云融媒体中心的一省一平台等众多案例。

    超高清解决方案方面,公司设计建设了中央电视台超高清系统的制作与包装
系统,保障了央视4K试验频道的顺利上线。公司现有UHD电视直播系统解决方
案、UHD开放制作平台、UHD立体声/环绕声/沉浸式全景声音频制作系统、UHD
播出系统、UHD统一内容管理平台、UHD IP传输及分发管理系统、UHD IP调度
管理系统、UHD全台制传播监控解决方案、UHD云安全可视化管理平台等产品
线,打造了涵盖了广电超高清“采、编、播、管、存”全流程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多年的行业技术积累,潜心研究4K超高清技术,突破技术难点,

凭借“央视超高清制作岛123项目案例”在中国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2018年会

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得“产品与解决方案创新奖”。并且“国内企业8K超高清视频
制播设备集群创新”在中国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2018年会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得
“重大技术突破奖”。公司为2019年春晚节目提供方案设计和技术支持,保障了
中央电视台主现场MR混合现实包装、深圳分会场现场制作、井冈山分会场现场
制作和长春分会场现场制作,春晚高清插播节目制作和重播节目制作、春晚4K
重播节目制作。

    4、数字教育

    公司在数字技术、数字文化领域的积淀和优势,为数字教育板块提供了技术
引擎支撑和内容引擎驱动。报告期内,公司 的数字教育业务仍以市场推广为主
要目标,加大本地化力度,努力实现从试点到上线的模式转化。 捷成数字教育
云平台新增20多个签约城市或地区,目前已在三十多个城市的中小学进行智慧教
育云平台、智 慧校园等应用的推广普及和试点,开创性地建立了面向全国K12
教育领域的合作共建模式。截至2018年年末,捷成数字教育云平台已有为几千所
中小学,几百万师生和家长提供常态化、智慧化教学服务。其中、老师和家长的
周活跃度都达到50%以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28,229,484.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7%;
实现营业利润152,979,688.6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3,644,829.68元;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639,403.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2.32%。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状况
                                                   2018 年
营业收入(元)                                                 5,028,229,48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3,644,829.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70,271,674.11
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22,639,403.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5%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5,976,645,34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806,219,456.57
流动比率                                                                   1.55
速动比率                                                                   1.40
资产负债率                                                             38.57%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                                  12.99
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00%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00%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8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 1.55,较上年下降了 5.49%;2018 年速动比率
为 1.40,较上年提高了 28.44%,主要由于 2018 年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增幅
较大所致。同时,2018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大于 1,说明公司流
动资产、速动资产尚足以覆盖流动负债。总体来看,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8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8.57%,较 2017 年末上升了 9.72%,主要
由于公司短期借款有所增加;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由 2017 年的 12.99 下降至
2018 年的 8.96,主要由于本期公司业务持续增长,资金投入规模持续增加,当
期利息支出增加较大所致。总体来看,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增强。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822.95万元,同比上升15.17%;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364.48万元,同比下降91.28%,主要由于本期计提商誉8.46
亿元。
(四)现金流分析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02,263.94万,较 2017 年
的49,055.32万元有较大增幅,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活动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减少;2018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91,437.86万元,现金流较2017年
-151,310.54万元流出较大,主要原因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较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057.18万元,较2017年有
较大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融资增加。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
    经与发行人沟通,发行人表示其偿债意愿较强。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一)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 捷成 01”),该期募集资金总额为 6 亿元,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验资。
    根据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 捷成 01”),该期募集资金总额为 2.09 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
验资。
    根据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16 捷成 0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期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约定用途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了
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进行运作,用
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2018 年 5 月,该债券未完成兑付兑息,由于发行人相关财务人员更换,误
以为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销户。针对此事项,发行人已重新
签订补充协议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

(二)“18 捷成 0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该期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约定用途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兴业银行)开立了该期
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进行运作,用于债
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第四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严格执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偿债计划和其他偿债
保障措施,发行人本次债券相关计划和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五节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一、“16 捷成 01”债券利息偿付情况如下:
    该期债券存续期内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16 捷成 01”起息日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截至本报告书
出具之日,本期债券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分别进行了第一次与第二次付息。
    该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16 捷成 01”的回售数量为 4,910,000 张,回售金额为 491,000,000.00
元(不含利息),该次债券回售实施后剩余托管数量为 1,090,000 张。

二、“18 捷成 01”债券利息偿付情况如下:
    该期债券存续期内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该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债
券存续期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 11 月 2 日 16:00-17:00,长城证券召开“16 捷成 01”2018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的参加方包括发行人、投资者、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
律师事务所,其中债券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共计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
2,400,000 张,占公司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40.00%。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
表决(一张未偿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1、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
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
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对 67 名人员
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合计 6,097,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 2,574,960,807
元减至 2,568,863,807 元。特提请“16 捷成 01”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就公司
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6 捷成 01”项
下的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700,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29.17%;反对 1,700,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
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70.83%;弃权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
    根据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述议案未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
债权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本决议未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款的议案》。
    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
会议之二、(三)第 1 款中关于因发行人减资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条款由:“存
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五)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
股份导致的减资)、合井、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修改为:“存在下列情
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五)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
的减资除外)、合井、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反对 1,700,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70.83%;弃权 700,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
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9.17%。
    根据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述议案未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
债权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本决议未通过。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16 捷成 01”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会
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及时披露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基本情况、出
席情况、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详见《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 捷
成 01”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第七节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16 捷成 01”债券评级情况
    2018 年 6 月 21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16 捷成 01”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根据《北京捷成世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维持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评
级展望维持稳定,“16 捷成 01”的信用等级维持 AA。

二、“18 捷成 01”债券评级情况
    2018 年 10 月 15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18 捷成 01”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根据《北京捷成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
限公司维持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
展望维持稳定,“18 捷成 01”的信用等级维持 AA。
                   第八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捷成 01”、“18 捷成 01”的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受托管理
人职责,通过跟踪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审计报告及查询公开资料等方式,密切
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持续关注
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按照规定和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履行
职责情况如下:
    1、2018 年 5 月,该债券未完成兑付兑息,由于发行人相关财务人员更换,

误以为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销户。受托管理人针对此事项,
督促发行人已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
    2、2018 年 6 月 27 日,受托管理人披露了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2017 年度受托管理报告》;
   3、2018 年 10 月 18 日,关于股份回购造成减资一事,受托管理人公告了《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6 捷成 01”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4、受托管理人在付息及回售日前 60 日,提示发行人做好资金准备,并确定
是否上调利率;
   5、受托管理人在付息及回售日前 21 日至兑付兑息日期间,督促发行人做好
回售及付息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九节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
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对67名人员已获授但
未解锁的合计6,09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实施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
资本将从2,574,960,807元减至2,568,863,807元。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能够承担股份回购金额,本次回购股
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债券还本付息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基于上述事项,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16 捷成
01”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保证人的诚信情况
    经查询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工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系
统、税务总局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查询平台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未发现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
证人存在违法失信等信息。



二、相关当事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2018 年 8 月 27 日,因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违反《证券市场资信评级
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向其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8)71 号。对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采取限期整改一年的监管措施,
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
债券评级并非其新承接的业务,故不受上述监管措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