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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9-07-02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以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7月17日(周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
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17日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0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9号公司沙河会议
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1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序号                                    审议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增持公
  1.00
           司股份计划终止实施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
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9 年 7 月 1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2
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写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1.00                                                         √
                 核心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终止实施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
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
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一)登记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采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7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9号公司董秘办,邮编:102211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袁芳
     联系电话:010-82330868
     联系传真:010-617361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袁芳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330868
    传真号码:010-61736100

                                       3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1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4
   附件一: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
(个人),出席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
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
  1.00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        √
           划终止实施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
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6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182”,投票简称为“捷
成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写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1.00                                                                √
                  核心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终止实施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7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
                 反对                                2
                 弃权                                3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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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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