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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3-16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
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已
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已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的
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
制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暂行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预案。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
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
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公司股东
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报告出具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
立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
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填补措施做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对该填补措施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八、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制订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既重视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友松

                                                                 祝   伟

                                                                 陈亦昕

                                                      2020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