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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0-04-2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四月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
次非公开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
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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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证监会规定的特

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
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其他机构投
资者、自然人投资者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
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8%,即不
超过461,249,425股(含461,249,425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
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
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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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规定有最新

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版权运营与媒体经营项目                 224,762.00              15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合计                       269,762.00              2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
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7、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0、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
和现金分红政策。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最近三年,公司分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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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分红占合并
           每 10 股 每 10 股 每 10 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现金分红的数额                    报表中归属于上
  年度     送股数 派息(含 转增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含税)                        市公司股东的净
           (股) 税) (股)                            的净利润
                                                                          利润的比例
2017 年
                 -    0.42       -   108,148,353.89      1,074,404,155.19            10.07%
  度
2018 年
                 -       -       -                 -        93,644,829.68                  -
   度
2019 年
                 -       -       -                 -    -2,380,328,768.16                  -
  度
   注:2019 年分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
-121,227.98 万元,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金额为 10,814.84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26.7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分红等情况,
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将采取多种措
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
报能力。有关内容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
项”。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及本预案中关于本次发
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等均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2、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
影响的讨论与分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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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公司声明........................................................................................................................ 1
重要提示........................................................................................................................ 2
目录................................................................................................................................ 5
释义................................................................................................................................ 7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本公司的关系................................................................... 13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13

      五、募集资金投向............................................................................................... 15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6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6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6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7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1
      四、结论............................................................................................................... 21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3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股东结构、公司章程、高管人
      员结构变化情况................................................................................................... 23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3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2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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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24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24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 28

     一、利润分配政策............................................................................................... 28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30
     三、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 32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37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

     声明....................................................................................................................... 3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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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本预案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捷成股份、公司、本公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股份公司
华视网聚                   指   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发行人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
                           指
发行股票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本预案                     指
                                股票预案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本规划                     指
                                股东回报规划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深圳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徐子泉先生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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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Jetse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709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709 室
法定代表人            徐子泉
注册资本              2,562,496,807 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08 月 23 日
上市日期              2011 年 02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捷成股份
股票代码              300182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袁芳
公司网址              www.jetsen.com.cn
注:公司登记注册资本为 2,574,960,807 元,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2,464,000 股,公司实际资本为
2,562,496,807 元,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全文涉及的发行股本比例等数据均基于公司实际
股本为基础进行测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自 2011 年上市以来,以“做强业务、做好公司、回报股东”的朴素企
业文化,在宏观环境和细分市场不断变化的环境下,丰富战略布局,延展业务链
条,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捷成股份上市初期,主要从事音视频整体解
决方案的设计、开发与实施,目标市场主要涵盖广电行业、部队、互联网科技公
司、科研院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音视频领域。在原有主营业务的基础

上,为进一步拓展公司未来的业务空间,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
积极谋划在内容战略增量,2015 年、2016 年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外延式叠
加了内容制作、新媒体发行和版权运营业务环链,通过两年的产业协同和业务整
合,内容制作、新媒体发行和版权运营业务共同发展。

     自 2018 年下半年来,面对宏观环境和文化内容行业环境的重大变化和挑战,
同时受制于金融市场变化等综合因素,公司流动性紧张。为应对此种情形,公司
主动行了战略集中,压缩资金消耗量较大、不确定性较强、回收期较长的影视制
作业务,进一步聚焦新媒体版权运营及发行,并拓展 4K/8K 超高清、融媒体等
音视频创新技术,形成主业突出的业务盈利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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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在国家持续出台文化产业方面的利好政策,支持文化产业
发展的背景下,为进一步巩固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持续业务增长,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所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均连续发布了多

项政策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和《国
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均明确新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繁荣艺术创作生产、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十大重点任务;同时,文化
产业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路径,以转型升级为目标,演艺业、娱乐
业、动漫业等十一大行业作为重点行业,也将全面发展。2017 年 1 月,文化部

印发《“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 年)》,从健全机制建设、
促进贸易合作、打造文化品牌等五大方面为“一带一路”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
展绘制了路线图。2017 年 1 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
运用规划》,明确了“十三五”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国知
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重点提出加强网络文化产品
创作生产,推动网络文学、网络剧、微电影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推动
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
端推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传播权长效保护机制,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网
络使用,推进原创文化作品的版权保护,以版权保护促进文化创新;完善版权运
用的市场机制,推动版权贸易规范化,发展版权产业形成全产业链的版权开发经
营模式,实现加快文化发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任务。

     2019 年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发表了 2019 年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 2019 年我国要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
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
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坚
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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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在各行业各领域推进“互联网+”。

     伴随着“十四五”规划出台的日益临近,数字文旅一揽子新政将加快落地;
数字科技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有望纳入“十四五”规划。在科技进步和消费升级
的双重驱动下,文旅产业或将迎来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伴随数字技术快速发展、
5G 迈入商用阶段,文旅市场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2019 年 12 月,司法部就文
化和旅游部起草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指
出,国家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文化产
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发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
优化。

     2、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推动带动文化消费的发展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居民日益坚实的

物质基础和提升生活质量的需求释放出巨大的文化产品购买欲望和消费能力,其
直接推动了我国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提高。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给
影视剧等精神文化产品提供了广阔市场需求,给版权运营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
机遇。

     3、付费来源持续增加,播放终端数量进一步提高

     工信部发布的 2019 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显示,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三家基
础电信企业发展蜂窝物联网用户达 10.3 亿户,全年净增 3.57 亿户。IPTV(网络
电视)用户全年净增 3,870 万户,IPTV(网络电视)业务收入 294 亿元,同比增
长 21.1%。根据索福瑞 IPTV 点播市场的预测,7.5%的 IPTV 互动收视份额相当

于 TOP3 头部卫视的市场份额,对标广告收入约 120-150 亿,按市场份额匹配测
算,对应广告市场容量达到 75 亿-112 亿。

     截至 2019 年底,智能电视厂商阵营激活终端总计 21,604 万台,较 2018 年
增幅 22.8%。2020 年中国大尺寸电视销量预测将达到 2,802 万台,截止 2020 年
底,大尺寸电视激活量将达到 1.06 亿;2020 年中国人工智能电视销量将达到 2,586

万台,2020 年底,中国人工智能电视激活量预测为 6,600 万台,这将大幅度支撑
VR/AR、超高清视频在电视上的延展。2020 年 OTT 广告收入将达 148 亿,内容
层 109 亿,系统层 36 亿,其他广告收入 3 亿。大屏会员中,平均九成以上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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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和电影转化而来。2019 年,包月以上会员占六成,包年用户占近四成,
并且大屏会员对内容有长期付费意愿,超前点播模式亦能满足用户圈层观看需
求。2020 年大屏会员规模可达 5,000 万+,会员平均单价稳步增长至 120 元。

     4、在内容付费的时代,版权库价值日益凸显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
个部门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

活动。版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强,促进了版权市场的健康发展,包括消费者在内
的市场参与者已经建立起了版权保护意识及版权付费使用意识。

     据 Quest Mobile 发布的《2019 付费市场半年报告》统计,截至 2019 年 6 月,
中国线视频用户规模已超过 9 亿,居于在线视频、网络直播、网络 K 歌在内的
泛娱乐行业榜首,在庞大的在线视频用户中,付费用户当前在总体视频用户中的

占比为 18.8%,具备高增长潜力。在在线视频平台购买过会员资格的用户占比高
达 84.4%,获得优质内容是用户购买会员的主要目的,其中 64.9%的用户购买会
员是为了观看仅对会员开放的视频内容,其他用户主要是为了在第一时间观看更
新的视频内容。在线视频中最受人们欢迎的视频类型是电影、电视剧和综艺节目,
用户占比分别是 69.1%、65.2%和 48.5%。剧集和电影占比会员内容消费数量规
模高达 91%。




     随着视频网站的兴起,各大视频网站版权采购力度加大,版权运营市场迎来
良好的机遇。以“内容为王”的发展战略日益凸显,既需要海量资源,又需要优
质内容,从而在质量和规模两方面加大了版权内容的采购需求。如 2019 年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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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爱奇艺在内容成本上的支出达到了 165 亿元,比 2017 年四个季度的支出
高出了 39 亿元。其中,仅第三季度的内容成本就高达 62 亿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进一步落实公司既有战略布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落实公司“做具有国际创新技术的数字文化传媒集

团”的战略和核心经营理念的相关举措。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将进一
步夯实国内新媒体版权运营龙头的优势地位,以影视内容版权为核心,加大内容
集成运营力度,确保在国产影视内容市场占有规模的基础上提高内容质量,向产
业化、国际化方向拓展。

     2、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升行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近年来,版权运营行业市场发展迅速,对资金投入的持续性与及时性都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资金实力已经成为相关行业核心竞争力之一。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一定提升,为版权交易等项目的开展提供有力的
支持。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巩固版权运营龙头的优势地
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3、把握产业政策,积极开拓市场

     近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鼓励新媒体版权运营的发展,为版权运营产
业的发展提供了行业指导及发展空间。为了把握行业发展的机遇期,抓住市场机

会、占据市场份额,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将资金投入到版权
交易等项目中。随着各个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凭借自身技术与内容双重优势加快
业务发展,快速开拓市场,进一步夯实其在版权运营领域的领先市场地位。

     4、借助资本市场,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补充营运资金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利用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公司

将提升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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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8%,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率、
财务成本和偿债风险亦将得到有效降低。

     公司近年来流动资金日益趋紧,同时公司正大力推进业务结构多元化,公司
未来业务开发及资源采购都需要较多营运资金的投入。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将提
高公司的流动资金与公司经营规模和生产能力的匹配度,改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资金状况,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
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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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
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

     本次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份。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五)本次发行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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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8%,即不超过
461,249,425股(含461,249,425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并
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

应调整。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版权运营与媒体经营项目                224,762.00               15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合计                        269,762.00               2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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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
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公司 第一大 股东徐 子泉直接 持有公 司股份
619,5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62,496,807 股的 24.1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假设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 461,249,425 股进行测算,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徐子泉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0.49%,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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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8%,

即不超过 461,249,425 股(含 461,249,425 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版权运营与媒体经营项目               224,762.00              15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合计                       269,762.00              2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
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版权运营与媒体经营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采购上游电影、电视剧、动漫版权,面向互联网、广电、电信运
营商等新媒体渠道进行数字化分发和内容运营,并最终获取收益。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是公司巩固行业地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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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影视内容商业价值凸显、公司加大版权储备力度、视频网站内
容产品需求增强等外部利好因素影响,影视版权交易市场呈现景气局面。目前,
我国互联网用户内容付费意愿和习惯逐步形成,互联网用户多平台付费文化兴
起,呈现“不付费→单一平台付费→多平台付费”的付费习惯变迁,内容付费收

入已逐步成长为视频平台除广告业务外的重要盈利增长来源。

     随着内容付费权重的上升,优质的内容成为各个上游视频平台关注的核心,
华视网聚凭借丰富的采购渠道和稳定的现金流,在近年来进一步加大版权采购的
力度,存量版权数量处于市场领先水平,是国内最大的影视版权运营与分销平台,
拥有全国最大的影视版权库。截至 2019 年底,公司集成新媒体电影版权 8,233

部,电视剧 1,645 部、52,795 集,动画片 1,041 部、计 514,217 分钟,且每年采
购影视版权覆盖了超过 50%国内院线电影、40%卫视黄金档电视剧、40%卫视同
步动漫市场,公司版权储备领跑市场。

     作为新媒体内容集成服务运营商,拥有的影视节目资源数量是公司竞争力的
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有必要加大对媒体资源的采购力

度,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市场份额。

     2)积极推进产业化布局与国际化发展

     华视网聚为了满足国内新媒体用户对优质内容的海量需求,一方面通过国际

影节影展引进海外电影的新媒体版权,经由监管部门审批引进国内新媒体发行;
一方面以参投方式进入影视联合出品,优先获得优质电影电视剧的新媒体版权。
同时,面向国内广大的儿童娱乐亲子市场,独家引进国际优质儿童动漫及 IP,
国内新媒体落地,产品化运营,来满足不同年龄儿童、不同能力培养方向的整体
产品输出平台,并围绕 IP 开展品牌授权,联合合作伙伴推出舞台剧、嘉年华、
衍生品、线下互动课程等,服务于线上营销与 IP 落地孵化。在内容发行方面,
华视网聚与视频互联网、运营商、数字电视/IPTV/OTT 等多屏伙伴达成长久内容

合作外,将国内优秀影视剧海外全媒体发行,并与国际 200 多个国家地区的电视
台、有线电视台、运营商、视频网站建立了合作关系。

     3)加强规模化内容集成服务,提高市场话语权

     公司通过提升影视动漫内容的市场规模占比,以超过年播出量 50%以上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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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占有率,规模优势获得内容交易市场的话语权。除丰富版权占有率之外,公司
在渠道方面以年度合作框架方式形成深度绑定,并获得渠道年度采购预算和数
据,公司覆盖了全部主流影视内容播放渠道,主要包括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
华为视频、咪咕视频等在内的互联网视频渠道,包括数字电视、IPTV、OTT 等

在内的 TV 渠道,以及快手、头条系的新型短视频平台,丰富的下游渠道为公司
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并通过与渠道的深度绑定,提升内容集成能力,抓住多平
台付费文化兴起的机会,在多屏终端的开展业务。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消费升级带来观影需求上升,影视剧、动漫产业发展潜力较大

     近年来影视产业受消费升级驱动,产业规模高速扩张。根据智研咨询发布
《2020-2026 年中国电影院运营行业市场全景调查及投资价值预测报告》数据显

示,2019 年,中国大陆的电影院数达到 12408 家,银幕总数为 69,787 块,放映
技术水准世界领先。2019 年中国电影票房再创新高达到 642.66 亿元,影院观影
人次达 17.27 亿人次,中国内地观影人次位列全球第一,但是平均人均观影次数
仍然较低,低于欧美、日韩等国家水平,仍有潜在的发展空间。

     电视剧方面,由首都影视发展智库、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清华大

学影视传播研究中心、CC-Smart 新传智库出品的《中国电视剧产业发展报告
2019》显示,2018 年生产完成并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总量稳中有增,323
部的数量与前两年基本持平,共计 13,726 集,平均单部集数为 42.5,与 2017 年
基本持平。2018 年播出的新剧 382 部,其中网络剧播出数量是上星剧的两倍多,
占到总播出剧集的三分之二以上。上星剧总部数相较前一年下滑,而网络剧的播
出数量则较 2017 年实现 23%以上的增长,总体来看,电视剧产业发展平稳,其
中网络剧的发展潜力较大。

     动漫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显示,2018 年我国生产电视动画片总时长为 86,257 分钟,共计 460 部。主要
受益于我国政策红利,国家由重视动画片数量到重视动画片内容质量,根据花茎
情报网统计,2019 年我国动漫产业总产值达到 1,941 亿元,同比增长 13.4%,我
国动漫企产业发展潜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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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网络视听行业规模不断扩大,用户付费意愿增强

       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观众在碎片时间收看影视内容成为可

能,还能够满足观众个性化的观影需求,消费者的观影需求因此被进一步挖掘。

       从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开始发布行业数据来源至今,市场规模已经从
2013 年的 132.2 亿元激增至 2018 年的 2,016.8 亿元,增幅高达 1,525%。网络视
听行业市场规模在 2018 年第一次超过广播电视广告收入。

       同时,随着用户付费意识逐渐增强,政府加大对版权的保护力度,付费用户
数量逐渐增多。根据 2018 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2018 年国内网络视听
付费用户规模达到 3.47 亿,相比 2017 年增长 23.93%。同时,根据 2019 年中国
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18 年视频市场内 容付费占总收入的 比例已达到
34.50%。

       网络视听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用户付费意愿的增强,将驱动线上视频行业
以及新媒体版权市场的发展与兴起。

       3、项目投资估算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版权采购               224,762.00                155,000.00
                  合计                      224,762.00                155,000.00

       4、项目经济收益测算

       本项目建设期 2 年,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 22.77%,项目投资回

收期(税前)为 3.89 年,经济效益良好,建设该项目对公司的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
用。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4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

司资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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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新媒体版权运营、影视内容制作与发行、音视频技
术服务和数字教育业务。未来会继续基于底层技术革新的 4K+5G,在融媒体和
超高清领域稳健投入。同时,继续推进数字教育业务的市场推广。为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必要通过外部股权融资,满足公司在扩大主营业务发展、持

续技术领域创新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从而有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也逐步增高。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3 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分别为 35.15%、38.59%、41.63%和 41.08%。公司可通过本次股权融资降低负债
水平,优化资本结构,控制经营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
模,提高盈利能力,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时,本次发行有利于完善
公司在文化传媒行业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内容版权运营业务的实力。由
此,公司可以强化版权运营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不同业务线之间的协同效应,
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产业布局战略的实施。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
降,财务结构进一步改善,债务偿还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的盈利水平将有所提升,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将进一
步增加。


      四、结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符合国家对于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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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为
公司将来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并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改善股权结构
和财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且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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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
                                  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股东结构、公司章程、高管人员结

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版权运营与媒体经营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扩大公司收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以
版权运营和音视频技术为主业,公司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不会发生
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章程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高管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本

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公司的财务结构得到改善,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
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进一步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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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和新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
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的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主要股
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41.08%。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相应增加,将降低公司的负债率,
同时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能否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何时
取得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与公司的技术、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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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募投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
良好的发展前景。但在项目投资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外部政策环境变化、
行业景气度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造成项目延期、投资超支等风险的发生。

     (三)募投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是基于项目行业政策以及市场环境、市场
需求等因素合理预计业务收入而做出的。实际经营中,项目的市场环境、政府政

策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的风
险。

     (四)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总股本
和净资产将比发行前增加。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开发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
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务规模
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
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政策风险

     公司版权运营业务板块受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对版权运营板块而言,国家对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内容审查、发行播出、进口等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

广电总局负责全国的影视节目管理工作及电视台卫星频道的播出政策制定;省级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影视节目管理工作。影视节目发行必须在
获得发行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此外,国家不断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的管理与
审查。公司所属行业作为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信息
传播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在信息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
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家一系列扶持、促进及优惠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为公
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稳定的市场环境。如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产业
政策发生较大的调整,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六)发行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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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足额募
集所需资金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七)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自身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国家
的产业政策调整、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以及其他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的影响,
公司股票价格存在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八)市场风险

     近年来,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

有所放缓。虽然近年来版权运营等产业仍保持较快增长,且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未来若出现包括上下游行业在
内的市场环境变化,可能会对项目的实现效益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九)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版权运营方面,新媒体行业发展快速,行业用户规模及收入快速增长,用户
对细分专业影视内容的需求不断增加,互联网视频网站、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等
可能会增加自制内容或引进独家版权影视内容,同时其他内容制作公司、网络视
频公司、影视发行公司、院线公司等也有介入版权运营行业的可能性,从而可能
推升版权采购成本,上述情况将加剧公司版权运营业务面临的市场竞争,对未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内部管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随着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公司管理层在日常业务发展过程
中积累了丰富的内部管理经验,并紧密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制定了一系列
内部管理制度,为公司的良性发展和内部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提供了切实可行的
制度保障。但是,随着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调整,并考虑近年来影视行
业整体的调整趋势,都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组织结
构、管理模式和人才发展等未能跟上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完
善,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一)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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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领域将会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规模将
会进一步扩大,面对所在行业激烈的行业竞争、成本的提升以及新进入业务领域
对公司人力结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新的要求,公司有较大的成本扩张压力,
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存在公司能否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将成为公司未来在

经营中的风险。

     (十二)核心人员稳定性的风险

     优秀的人才和专业的团队是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的保障和基础,也是公司保持
和提升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随着竞争的加剧,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增强,培养和
储备更多的优秀管理和专业人才成为公司的发展的必要条件。公司已在人才吸
引、培养、任用和激励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未来公司若不能保留或引进其
发展所需的优秀专业人才,将面临人才流失以及未来业务拓展出现人才瓶颈的风
险。

     (十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下降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捷成股份实际股本总额为 2,562,496,807 股(中登深圳
公司登记数量为 2,574,960,807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2,464,000 股),其中
控股股东徐子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2,562,496,807 股的比例为

24.18%。本次捷成股份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徐子泉先生
不参与认购的情况下,则其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存在被稀释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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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
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
《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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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
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时的现金分红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分配的优先顺序及比例:

     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形,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利润分配中现
金分红的比例。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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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也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2)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
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
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
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
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分红标准和比例、相关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是否符合本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
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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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8 年 5 月 30 日,捷成股份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2,574,960,80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现金
红利 108,148,353.89 元。

     2、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 年 4 月 25 日捷成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2,574,960,8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 2018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考虑到公司 2019 年有债券回售
的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2019 年 5 月 5 日,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决议取消原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重新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捷成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    10,814.84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8,032.88     9,364.48    107,440.42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            -      10.07%
净利润的比重
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
                                                                                    -26.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重
   注:2019 年分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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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 近三 年累 计现金 分红 金额 占最 近三 年年均 可分 配利 润的 比例为
-26.76%。

     截至 2018 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考虑到公司 2019 年有债券
回售的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
的稳健性,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公司长
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该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和截至 2019 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未达到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长远发
展,基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回报的考量,结合公司 2020 年重大资金
支出及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提取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最近三年的未分配利润(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元
                 截止时点                             未分配利润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702,870,882.3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684,748,838.7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96,206,748.47

     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三、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的相关
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
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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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
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
项研究论证,特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目的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营目标、资
金成本和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性,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
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本规划制定原则及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听取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经营
目标、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
前及未来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
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健全公司利润分配
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
况下,制定本规划。

     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分红方式可以采取
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如下:

     (1)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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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
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
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时的现金分红比例如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如下: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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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4、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分配的优先顺序及比例如下:

     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形,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利润分配中现
金分红的比例。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也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2)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
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

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
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进行利润分配将影响公司未来持续经营的;

     (2)市场波动、境内外政策调整、反垄断、反倾销等因素,造成未来十二
个月内公司预测业绩将大幅下降,或可能造成公司须大量流动资金的;

     (3)预计公司可能将发生大额的赔付事件,或其他可能造成公司资产大额
减少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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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4)发生对公司的资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情形时。公司根据生产
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
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本章程的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
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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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未确定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

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依据
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18%,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562,496,807 股(中登深圳公司登记数
量为 2,574,960,807 股,剔除注销限制性股票 12,464,000 股),按此计算,假设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61,249,425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有所增加。

     1、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
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562,496,807 股(中登深圳公司登记数量为 2,574,960,807 股,剔除注销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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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 12,464,000 股),按此计算,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61,249,425
       股(含本数),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3,023,746,232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
       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9 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并实际
       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380,328,768.16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84,814,848.04 元 。 考 虑 上 市 公 司 2019 年 度 一 次 性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565,239,893.08 元,剔除相关影响后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84,911,124.92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425,045.04 元。假设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9 年度持平、增长 10%、降低

       10%、增长 20%、降低 20%五种情况。

            (5)假设 2020 年度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
       影响,不进行利润分配。

            (6)在预测 2020 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

            (7)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暂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
       到账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8)公司对 2020 年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2、本次非公开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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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2,562,496,807                  2,562,496,807                         3,023,746,232
本次募集资金
                                                         200,000.00
净额(万元)
情形一:
假设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 2019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84,911,124.92                 184,911,124.92                        184,911,124.92
(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80,425,045.04                  80,425,045.04                         80,425,045.04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722                        0.0722                             0.0691
(元)
稀释每股收益
                                          0.0722                        0.0722                             0.0691
(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基本每                              0.0314                        0.0314                             0.0300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稀释每                              0.0314                        0.0314                             0.0300
股收益(元)
情形二:
假设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 2019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84,911,124.92                203,402,237.41                            203,402,237.41
(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80,425,045.04                  88,467,549.54                         88,467,549.54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722                        0.0794                             0.0760
(元)
稀释每股收益
                                          0.0722                        0.0794                             0.0760
(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基本每                              0.0314                        0.0345                             0.0330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稀释每                              0.0314                        0.0345                             0.0330
股收益(元)
情形三:


                                                   3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假设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 2019 年降低 10%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84,911,124.92             166,420,012.43                     166,420,012.43
(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80,425,045.04              72,382,540.54                      72,382,540.54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722                 0.0649                             0.0621
(元)
稀释每股收益
                                          0.0722                 0.0649                             0.0621
(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基本每                              0.0314                 0.0282                             0.0270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稀释每                              0.0314                 0.0282                             0.0270
股收益(元)
情形四:
假设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 2019 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84,911,124.92             221,893,349.90                     221,893,349.90
(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80,425,045.04              96,510,054.05                      96,510,054.05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722                 0.0866                             0.0829
(元)
稀释每股收益
                                          0.0722                 0.0866                             0.0829
(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基本每                              0.0314                 0.0377                             0.0360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稀释每                              0.0314                 0.0377                             0.0360
股收益(元)
情形五:
假设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 2019 年降低 20%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84,911,124.92             147,928,899.94                     147,928,899.94
(元)
扣除非经常性                    80,425,045.04              64,340,036.03                      64,340,036.03


                                                   4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722                     0.0577                             0.0552
(元)
稀释每股收益
                                         0.0722                     0.0577                             0.0552
(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基本每                             0.0314                     0.0251                             0.0240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稀释每                             0.0314                     0.0251                             0.0240
股收益(元)
          注:(1)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 号)规定计算;(2)非经
          常性损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
          告[2008]43 号)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3)2,562,496,807 股(中登深圳公司登
          记数量为 2,574,960,807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2,464,000 股)。

               根据测算,2020 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假设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公司 2020 年度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了充分保
          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对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储
          备情况以及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关承诺。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
          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

          如果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将会导致公司每股收
          益相对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风
          险。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
          对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
          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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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
析,请见本预案第“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市之初,发行人是音视频制作领域领先企业,专注于音视频系统的设计、

开发和实施,之后发行人通过收购等方式开拓影视剧制作、版权交易等业务领域。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目前已形成以音视频技术和新媒体版权运营为核心业务,
战略布局数字教育的全媒体产业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重点业务方向,做强版权交易业务,加大开
拓力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现有产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的重要

战略步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在主营业务上的研发与经营活动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积累了人
力资源、技术资源和市场资源:

     人员方面,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培养了一批能力突出的骨干力量,该类员

工在相关业务领域都有多年的积累,为公司多年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
公司坚持以具有吸引力薪酬待遇和职位广纳贤才,大力引进人才,不断优化人才
队伍结构比例,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补充新鲜血液和后备力
量。

     技术方面,华视网聚作为版权运营平台,拥有完善的评估体系、丰富的客户

资源、海量版权库和优秀的平台运营能力。

     市场方面,在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快速发展,居民日常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的带
动下,消费者对物质需求的增长速度逐渐降低,对精神文化等非物质的方面的需
求不断增加,促进消费的转型升级。在此因素的影响下,我国文化市场近几年保
持较快增速,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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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五)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
施

     目前,发行人已形成以音视频技术和新媒体版权运营为核心业务,战略布局
数字教育的全媒体产业布局。

     2019 年度,公司主要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如下:新媒体版权运营板块占公司
营业收入的 81.49%,实现收入 293,772.52 万元,实现毛利 70,060.37 万元。

     可以看出,公司版权业务板块保持了稳步发展,新媒体版权运营业务已经成
为公司的核心业务。

     尽管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发展态势良好,公司仍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经营
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等风险因素。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
力度,做好客户的服务工作,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发展策略,加强运营和
管理团队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严格成本控制,提供盈利水平。通过上述措
施,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六)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
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

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版权运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

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
施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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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
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并将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
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
监督和调整机制。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
保障机制,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
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
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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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
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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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履行的程序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以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

施(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后续将提请股东大会予以
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
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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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盖章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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