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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8 名,所持股份 798,804,9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 18 名,所持股份

95,567,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11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704,617,54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7.36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

94,187,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57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子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98,802,2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564,9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98,729,8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6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492,5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98,802,2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564,9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98,802,2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564,9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98,802,2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564,9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98,802,2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564,9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98,802,2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564,9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98,802,2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564,9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98,802,2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564,9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10、《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239,9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564,9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关联股东徐子泉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贵公司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98,698,82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2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461,495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9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2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钟晓敏、漆小川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