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300182 股票简称:捷成股份 债券代码: 112490 债券简称:16 捷成 01 债券代码: 112795 债券简称:18 捷成 0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 及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 2019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北京捷成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成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 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长城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 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2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3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节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1 第四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 12 第五节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5 第七节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9 第八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 第九节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 21 第十节 其他事项 ........................................................................................................... 24 3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 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74 号”文核准。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代码及简称:112490,“16 捷成 01”。 3、核准文件: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12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574 号”文核准。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 亿 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票面利率及调整: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4.5%,在债券 存续期前 2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即 2018 年 12 月 9 日, 发行人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0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 利率为 7.5%,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起息日:2016 年 12 月 9 日。 10、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为上一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4 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14、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北京捷成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 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 16、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代码及简称:112795,“18 捷成 01”。 3、核准文件: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12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574 号”文核准。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为 2.09 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票面利率:票面利率 7.5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 5 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 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8 日。 10、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为上一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 者在债券存续期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14、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北京捷成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 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 16、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第二节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Beijing Jetsen Technology Co, 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捷成股份 5、股票代码:300182 6、注册资本:2,574,960,807.00元 7、法定代表人:徐子泉 8、公司设立日期:2006 年 8 月 23 日 9、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93443249D 10、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709 室 11、董事会秘书:袁芳 12、证券事务代表:魏明月 1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709 室 14、邮政编码:100191 15、联系电话:010-82330868 16、联系传真:010-61736100 17、电子信箱:yuanfang@jetsen.cn 18、互联网网址:www.jetsen.com.cn 1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 训;投资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 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摄影扩印服务;教育咨询;版权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机械设备租赁;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人才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人才中介服务、互联网文化 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05,090,213.4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30%; 实现营业利润-2,428,528,397.8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80,328,768.16 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903,847,779.5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7%。 三、发行人近两年财务状况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元) 3,605,090,213.40 5,028,229,48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80,328,768.16 93,644,829.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484,814,848.04 70,271,674.11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03,847,779.53 2,022,639,403.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3 0.03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3 0.03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63% 0.95%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2,733,276,437.52 15,976,645,34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28,112,978.10 9,806,219,456.57 流动比率 1.24 1.55 速动比率 1.06 1.40 资产负债率 41.63% 38.57%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 0.03 12.99 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00% 100%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00% 100%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主要指标: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变动幅度 流动比率 1.24 1.55 -20.00% 速动比率 1.06 1.4 -24.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03,847,779.53 2,022,639,403.35 -5.87% 资产负债率 41.63% 38.57% 3.06% 8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 销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 0.03 12.99 -99.77% 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 100% 100% - 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 100% 100% - 息)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 1.24,较上年流动比率 1.55 下降了 20%;2019 末年速动比率为 1.06,较上年速动比率 1.40 下降了 24.29%,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9.69 亿元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9.04 亿元,较上年同期 20.23 亿元下降 5.87%。 鉴于,2019 年度,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大于 1,说明公司流动资产、 速动资产尚可以覆盖流动负债。同时,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比去年略有下降,因 此,从总体来看,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有所下降。 (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9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1.63%,较 2018 年末资产负债率 38.57%上 升了 3.06%,主要由于 2019 年度计提巨额资产损失,导致所有者权益下降、资 产负债率上升。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由 2018 年的 8.96 下降至 2019 年的 0.03, 主要由于本期计提巨额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当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鉴于对商誉等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并不直接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总体来看, 公司资产负债率仍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0,509.02 万元,较 2018 年度 502,822.95 万元 同比下降了 28.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032.88 万元,较 2018 年 9,364.48 万元同比下降 2,641.87%,主要是由于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合计 280,465.74 万元所致,其中坏账准备 96,010 万元、商誉减值 165,950.42 万元、存货减值 18,505.42 万元。 (四)现金流分析 9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0,384.78 万元,较 2018 年的 202,263.94 万元下降了 5.87%;2019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7,952.61 万元,较 2018 年-191,437.86 万元净流出减少 53,485.25 万元,主要原因为购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86,543.40 万元,较 2018 年-72,057.18 万元多流出 14,486.22 万元,主要是 由于本期偿还融资增加。 10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一)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 捷成 01”),该期募集资金总额为 6 亿元,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验资。 根据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 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 捷成 01”),该期募集资金总额为 2.09 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 验资。 根据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 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16 捷成 0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期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约定用途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了 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进行运作,用 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2019 年 12 月 9 日,该债券已经完成本息兑付。 (二)“18 捷成 0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该期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约定用途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兴业银行)开立了该期 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进行运作,用于债 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11 第四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与有效性分析 一、 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16 捷成 01 和 18 捷成 01 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 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12 第五节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16 捷成 01”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该期债券存续期内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息 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6 捷成 01” 起息日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期债券按照募集说明书 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和 2019 年 12 月 9 日分别进行了三次付息。 该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债券存续 期第 2 年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2 月 9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2 月 9 日回售兑付 4.91 亿元,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兑付债券本金 1.09 亿元并摘牌。 二、“18 捷成 01”债券利息偿付情况如下: 该期债券存续期内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息 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8 捷成 01” 起息日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期债券按照募集说明书 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已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进行了第一次付息。 该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债券存续 期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8 日(如 13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14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一、“16 捷成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019 年 6 月 10 日 16:00-17:00,长城证券召集召开“16 捷成 01”2019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的参加方包括发行人、投资者、债券受托管理人 以及律师事务所,其中债券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共计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 债券 358,000 张,占公司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32.84%。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 表决(一张未偿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1、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 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 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 6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 锁条件的第二个解锁期总计 5,955,000 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后,公司拟 将注册资本从 2,574,960,807 元人民币至 2,568,593,807 元人民币。特提请“16 捷 成 01”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 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6 捷成 01”项下的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20,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89.39%;反对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弃权 38,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 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6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根据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款的议案》。 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 会议之二、(三)第 1 款中关于因发行人减资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条款由:“存 15 3/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五)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 份导致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修改为:“存在下列情况的, 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五)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 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20,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89.39%;反对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弃权 38,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 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6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根据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本议案审议通过。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16 捷成 01”2019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及时披露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基本情况、出 席情况、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详见《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 捷成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二、“18 捷成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019 年 6 月 10 日 16:00-17:00,长城证券召集召开“18 捷成 01”2019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的参加方包括发行人、投资者、债券受托管理人 以及律师事务所,其中债券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共计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 债券 639,000 张,占公司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30.57%。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 表决(一张未偿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1、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 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 16 由于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 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 6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 锁条件的第二个解锁期总计 5,955,000 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后,公司拟 将注册资本从 2,574,960,807 元人民币减至 2,568,593,807 元人民币。特提请“18 捷成 01”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8 捷成 01”项下的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79,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0.61%;反对 60,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39%;弃权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 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根据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款的议案》。 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 会议之二、(三)第 1 款中关于因发行人减资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条款由:“存 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五)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 3/股份导致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修改为:“存在下列情 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五)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 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79,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0.61%;反对 60,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39%;弃权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 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根据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本议案审议通过。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法律 17 意见书。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18 捷成 01”2019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及时披露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基本情况、出 席情况、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详见《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 捷成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18 第七节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16 捷成 01”债券评级情况 2019 年 6 月 24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16 捷成 01”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根据《北京捷成世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9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维持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评 级展望维持稳定,“16 捷成 01”的信用等级维持 AA。 二、“18 捷成 01”债券评级情况 2019 年 6 月 24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18 捷成 01”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根据《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9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 公司维持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展 望维持稳定,“18 捷成 01”的信用等级维持 AA。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尚未出具《北京捷成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20 年跟踪评级报告》。 19 第八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捷成 01”、“18 捷成 01”的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受托管理 人职责,通过跟踪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审计报告及查询公开资料等方式,密切 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持续关注 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按照规定和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履行 职责情况如下: 1、2019 年 2 月 12 日,因发行人 2018 年度业绩预告同比下降,受托管理人 披露了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2、2019 年 5 月 23 日,因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标准,发行人回购注销股份, 受托管理人披露了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2019 年 5 月 23 日,因发行人拟回购注销股份,受托管理人公告召开“16 捷成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和召开“18 捷成 01”2019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4、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16 捷成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及“18 捷成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告了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2019 年 6 月 27 日,受托管理人公告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2019 年 7 月 18 日,因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变动达到三分之一,受托管理人 公告了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7、2019 年 9 月 6 日,因发行人收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受托管理人公告了《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20 第九节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一、 2018 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下降 2019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 编号:2019-007),对此前披露 的 2018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04)进行了更正。 更正后: 2018 年度预测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预计 2018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00 万元~2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 10,7440.42 万元下降 95.35%~76.73%。造成业绩重大变动的原因是 2018 年度公 司拟计提不超过 9 亿元的商誉减值。 最终,经审计 2018 年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64.48 万元, 较上年同期 10,7440.42 万元下降了 91.28%。 二、 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第二次回购注销>议案》,同时 董事会提请于 2019 年 6 月 4 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以及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第二 次回购注销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1)因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 6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第二个解锁期总计 5,955,000 股限制性 股票(占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 30%),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2) 原激励对象喜崇爽、梁静、熊岚等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将对上述人员已 获授但未解锁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41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其全部获 21 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 40%),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综上,董事会将对 上述 63 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 6,36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 4.718 元/股。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6,367,000 股后,公司注册 资本将随之减少。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 2,568,863,807 元人民币减至 2,562,496,807 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会对公司“16 捷成 01” 和“18 捷成 01”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基于上述事项,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16 捷成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18 捷成 01”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分别通过《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北京捷成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董事人数变动超过三分之一 2019 年 6 月 4 日,发行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之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 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徐子泉先生、 韩胜利先生、陈同刚先生、游尤女士、张文菊女士、陈淑翠女士为发行人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友松先生、祝伟先生、陈亦昕女士为发行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以上 6 名董事将与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薛俊峰、韩钢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 事。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较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变更 3 名,变动人数为 9 名董事的 三分之一。 四、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一)通报批评处分的基本内容 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2018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2 日,捷成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徐子泉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北京捷成世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 22 成世纪”)在与捷成股份的资金往来过程中,频繁发生资金占用行为,期间日最 高占用余额为 2.03 亿元,占用期间出现于季度末、年度末突击还款,使资金占 用余额清零,并在季度初、年度初再次发生资金占用的情形,直至 2 月 2 日才偿 还完毕。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1、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子 泉,总经理陈同刚,时任总经理韩胜利,财务总监张文菊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给予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二)发行人整改措施 捷成股份发现上述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方核实了解情况,并督 促控股股东归还所占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已于 2019 年 2 月 2 日偿还了全部占 用资金。公司加强内控管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规范 运作水平,严格落实《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针对此类事 项自查自纠自改,杜绝类似违规事项的发生。 23 第十节 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 情况 无。 24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及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2019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5 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