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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7-2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
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通过审阅被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
作经历等,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王友松

                                                                  祝   伟

                                                                  陈亦昕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