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捷成股份 股票代码: 30018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子泉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捷成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捷成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捷成股份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8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徐子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指 徐子泉 人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1、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子泉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 方式共计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7,289,900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2% 2、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子泉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签订《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友明转让其持 有的上市公司 85,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3%。 以上累计减持 142,289,9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3%。 徐子泉与张友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徐子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819580823****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 是否取得其他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子泉先生因自身需要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为归还股票质 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徐子泉先生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7,289,900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22% 徐子泉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与张友明先生、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证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 管”)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徐子泉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友明先生转 让其所持公司 8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以偿还其 在华泰证券和华泰资管的全部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有关权益变动的详细信息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2020 年 6 月 24 日、2020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暨减持计划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暨减持计划进展公 告》、《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股 东实际需求增加或减少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及/或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 号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子泉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捷成股 份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价格、数量和比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子泉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以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7,289,900 股,详见下表所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徐子泉 集中竞价 2020.3.18、3.19、3.20 4.16-4.39 6,789,900 0.26% 2020.3.25、6.15、 徐子泉 大宗交易 3.43-4.88 50,500,000 1.96% 6.16、6.23 合计 57,289,900 2.22% 2、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子泉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与张友明先生、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资管”)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徐子泉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向张友明先生转让其所持公司 8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以偿还其在华泰证券和华泰资管的全部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子泉通过以上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 142,289,9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捷成股份 648,852,2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20%,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213,050 股,有限售 条件股份 486,639,15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捷成股份 506,562,300 股股份, 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67%,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19,923,150 股,有限售 条件股份 486,639,15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25.20%下降至 19.6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四、目标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捷成股份 591,562,3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97%,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410,003,355 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数的 69.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2%。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 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徐子泉先生与张友明先生、华泰证券、华泰资管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 徐子泉 乙方(受让方): 张友明 丙方(质权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质权方):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充分协商,丙方、丁方作为质权人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捷成股份【8500】 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并以部分转让价款用以全部偿 还标的债务。 (一)转让标的股份 根据本协议,甲方同意以其持有的【8500】万股捷成股份(占捷成股份总股 本比例【3.30】%),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协议转让给乙方,并办理相应证券 过户。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 8 (二)标的股份转让价格、转让价款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为本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 价格的【78.86%】,即 5 元/股;转让股数为【8500】万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 人民币【42500】万元。 2、根据甲方与丙方、丁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协议,截止本协议 签署日,甲方尚欠丙方融资负债为人民币【217,660,273.97】元,尚欠丁方融资 负债为人民币【200,040,219.18】元,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即甲方通过将其持 有的捷成股份股票转让给乙方,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甲方尚欠丙方、丁方的融资 负债。 (三)标的股份过户 1、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已根据 4.1 条支付首期价款的次日,丙方、丁方作为 质权人应根据相关规则及指引出具相关说明及承诺,甲、乙双方向深交所提交关 于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申请。本次协议转让取得深交所的确认文件后【3】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过户手续。 2、在本次转让取得深交所确认意见书后 3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办理过户 手续前,在乙方支付约定款项后,丙方、丁方应完成标的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 以配合完成转让手续。 3、若遇上市公司窗口期,本协议 4.1 及 5.1 之剩余款项支付和标的股份过户 均相应顺延,除此之外若出现逾期付款或过户,由违约方每日按转让总价款的日 万分之五,向守约方分别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守约方均有权解除 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成 立并生效。 2、经四方协商一致,四方可以共同以书面形式变更、补充或者解除本协议; 9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协议或文件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经四方协商一致终止;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事由。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 贷款、降低股票质押的风险,并以此优化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和财务状况。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 让股份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子泉 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22 日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子泉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子泉签署的本报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备置地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1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子泉 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22 日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捷成股份 股票代码 3001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子泉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称 住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648,852,2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25.20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持股数量: 506,562,300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减少 142,289,900 股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减少 5.53 % 2020 年 3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 和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7,289,900 股股份,占上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市公司总股本的 2.22%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2020 年 9 月 22 日与张友明先生、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 时间及方式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向张友明先生转让其所持公司 8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3%。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尚未明确 √ 内继续增持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备注: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不适用) 否需要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