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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和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徐子泉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

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

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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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准予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
行。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府相未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府相未来”),
府相未来拟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为 3.96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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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即 707,070,707
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应以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复文件为准。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拟
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
以调减的,则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版权运营与媒体经营项目        224,762.00        168,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12,000.00        112,000.00


                 合计                     336,762.00        280,000.00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
资金拟投资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
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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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定期
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调整上述锁定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
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逐项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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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编制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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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编制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北京捷成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并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

01714 号《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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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

后,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集中管理,并

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出

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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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根据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公司拟与认购对象府相未来

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

    根据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府相

未来。

    2021 年 9 月 2 日,徐子泉与府相数科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府相数科”)签订《控制权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书》,约定将徐子泉将

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506,562,300 股所代表的投票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权、出席权等相关权利委托给府相数科行使。

    府相数科系府相未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依据《北京府相未来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职权能够对府相未来施加控制,因此,

府相未来与府相数科互为一致行动人。

    府相数科拥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表决权,府相未来系府相数科的一致行动

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府相数科及府相


                                      8
未来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北京府相未来科技中

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府相数科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免于发出

要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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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府相未来及其一致

行动人府相数科预计将拥有捷成股份合计 36.98%的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鉴于府相未来系因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新

股,导致府相未来及其一致行动人府相数科在捷成股份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预计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且府相未来已承诺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票自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府相未来及其一致

行动人府相数科免于发出要约。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
的范围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
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2)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证券监管部门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核准/审批,结合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并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投向等相关事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
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

                                     10
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证券
登记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锁定、上市手续;

    (5)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
宜;

    (6)根据本次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
等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7)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
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
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
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的,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
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8)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必
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9)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徐子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11
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张文菊、游尤、米昕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张文菊、游尤、米昕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12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

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13
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张文菊、游尤、米昕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参股公司中喜合力股权转让方业绩承诺补偿

方式暨签署<关于北京中喜合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在业绩考核期内,受到影视传媒行业政策环境、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参股公司中喜合力部分生产经营不及预期。但在整体经济下行的环境下中喜合力
目前整体经营情况正常。考虑到补偿方式的可行性和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决定调
整补偿方式支持参股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性,支持中喜合力开展资本运作计
划,转型优化业务结构,最大程度促进上市公司投资增值,以更好地保护上市公
司中小股东权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调整参股公司中喜合

力股权转让方业绩承诺补偿方式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明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肖伟先生、夏文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15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明先生简历

    张明,男,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长江

商学院 EMBA。历任二六三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北京激动影业有限公

司总监等职务,2013 年至今任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裁、

总裁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4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16
    2、肖伟先生简历

    肖伟,男,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北

京大中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新宇合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秘、北京华泰

汽车集团董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肖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夏文江先生简历

    夏文江,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

北京润万嘉公司战略研究员、江苏润澳集团董秘及副总经理、北京华泰控股集团

副总裁、北京金缘科技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夏文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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