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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关于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任、高管辞职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陈同刚先生和副总经理王晓滨先生、谭

伟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同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

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此次董事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适时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陈同刚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之子公司华视网聚董事长职务。王晓

滨先生、谭伟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晓滨先生、谭伟

康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公司董事、高管辞职不会影响公司

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陈同刚先生、王晓滨先生、谭伟康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9 年 5 月 22 日至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同刚先生持有公司 77,249,01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王晓滨先生持有公司 1,193,844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5%。谭伟康先生持有公司 8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上述人员辞任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

行管理。陈同刚先生、王晓滨先生、谭伟康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

的业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陈同刚先生、王晓滨先生、谭伟康先

生任职期内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聘任高管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明先生为上市公司总

经理,肖伟先生和夏文江先生为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张明先生、肖伟先生和夏文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明先生简历

    张明,男,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长江

商学院 EMBA。历任二六三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北京激动影业有限公

司总监等职务,2013 年至今任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裁、

总裁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4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肖伟先生简历

    肖伟,男,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北

京大中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新宇合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秘、北京华泰

汽车集团董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肖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夏文江先生简历

    夏文江,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
北京润万嘉公司战略研究员、江苏润澳集团董秘及副总经理、北京华泰控股集团

副总裁、北京金缘科技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夏文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