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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29  

                        证券代码: 300182           证券简称: 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作出
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周四)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5 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公司沙河会
议室。

                                    1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披露情况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将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方式,本次应选
的非独立董事为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计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2.00                                                        应选人数(2)人
                                  案》
     2.01      选举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


                                       3
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
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1 月 11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公司董秘办,邮编:
10221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联系人:朱格

       联系电话:010-82330868

       联系传真:010-61736100

       电子邮箱:zhuge@jetsen.cn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4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5
附件一: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东名称                                   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1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82;

           投票简称:捷成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2.00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2.01       选举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2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

               反对                                    2

               弃权                                    3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3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
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号                                       栏目可以投票     赞成     反对     弃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2.00                                                  应选人数(2)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张 明先 生为 公司 第四 届董
  2.01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 丽女 士为 公司 第四 届董
  2.02                                             √
         事会非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