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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子泉)2022-06-06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捷成股份
    股票代码:3001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子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康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


    权益变动性质:表决权比例增加(解除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五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6
   二、最近 5 年内的职业、职务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
   业务的情况说明 ........................................................................................................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8
   六、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9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 13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3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主要内容 .......................................................................... 14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6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7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
   计划........................................................................................................................ 17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7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 17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18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18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18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8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0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0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0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0

                                                              3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1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21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21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1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1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2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4

备查文件............................................................ 25

一、备查文件 ........................................................ 25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25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27




                                                   4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捷成股份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详式权益变动报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指
告书                             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徐子泉先生
一致行动人                  指   康宁女士
府相数科                    指   府相数科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徐子泉先生签署的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告
                                 知函》,徐子泉所持公司 506,562,300 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7%)的表决权不再委托
                                 给府相数科行使,终止与府相数科的表决权委
                                 托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徐子泉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819580823****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康宁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72424197210******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最近 5 年内的职业、职务

      1、信息披露义务人

 起止时间             单位           职务          注册地        主营业务       产权关系
                 北京捷成世
2006 年 8 月                                      北京市海   新媒体版权运营及   19.67%(直
                 纪科技股份    法人、董事长
23 日至今                                         淀区       发行               接持股)
                 有限公司


                                              6
                                                         技术服务;公共关
              北京捷成世                                 系服务;园林绿化
2017 年 10 月              法人、执行董 北京市昌                            100%(直
              纪数字技术                                 施工;酒店管理;
23 日至今                  事、经理     平区                                接持股)
              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出租商
                                                         业用房、办公用房。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不含营业性
              北京捷成世
2020 年 06 月              法人、执行董 北京市海         演出);物业管理;   98%(直接
              纪文化发展
18 日至今                  事、经理     淀区             房地产咨询;企业     持股)
              有限公司
                                                         管理咨询;公共关
                                                         系服务等。
                                                         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技
              北京捷成创                北京市北
2020 年 12 月              法人、执行董                  术咨询;计算机系     90%(直接
              想科贸有限                京经济技
01 日至今                  事、经理                      统服务;基础软件     持股)
              公司                      术开发区
                                                         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等。
                                                         为影视基地提供管
                                                         理服务;影视基地
              深圳捷成梦
2018 年 01 月                                 深圳市罗   投资、电影院投资,   60%(间接
              之都影视传   法人、董事长
10 日至今                                     湖区       主题公园及度假区     持股)
              媒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文化旅
                                                         游产业投资等。
                                                         旅游业务;会议及
                                                         展览服务;社会经
              上饶市捷成                      江西省上
2018 年 09 月              法人、董事                    济咨询服务;园林 51%(间接
              梦都文化旅                      饶市广信
07 日至今                  长、总经理                    绿化工程施工;物 持股)
              游有限公司                      区
                                                         业管理;酒店管理;
                                                         住房租赁*


       2、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近五年主要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

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


                                          7
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地       持股主体      所持股份

江苏西太湖影视拍 为影视拍摄提供场景、 江苏武进经济                    34%(直接
                                                   徐子泉
摄基地有限公司   住宿等服务。         开发区                          持股)
                 技术服务;公共关系服
北京捷成世纪数字 务;园林绿化施工;酒                                 100%(直
                                        北京市昌平区   徐子泉
技术有限公司     店管理;物业管理;出                                 接持股)
                 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不含营业性演出);
北京捷成世纪文化                                                      100%(直
                 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 北京市海淀区   徐子泉、康宁
发展有限公司                                                          接持有)
                 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
                 系服务等。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北京捷成创想科贸                      北京市北京经              100%(直
                 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              徐子泉、康宁
有限公司                              济技术开发区              接持有)
                 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等。
                 为影视基地提供管理服                  北 京捷成 世
                 务;影视基地投资、电                  纪 数字技 术
深圳捷成梦之都影                                                      60%(间接
                 影院投资,主题公园及 深圳市罗湖区     有限公司
视传媒有限公司                                                        持股)
                 度假区项目投资、文化                  ( 徐 子 泉
                 旅游产业投资等。                      100%控股)
                 旅游业务;会议及展览                  北 京捷成 世
                 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                  纪 数字技 术
上饶市捷成梦都文                        江西省上饶市                  51%(间接
                 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有限公司
化旅游有限公司                          广信区                        持股)
                 物业管理;酒店管理;                  ( 徐 子 泉
                 住房租赁*                             100%控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8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六、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徐子泉先生与康宁女士两人为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述二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徐子泉先生目前持有上市

公司 506,562,300 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19.67%。康宁女士目前不持有

上市公司股票。




                              9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希望通过让渡上市

公司控制权的方式,可以引入实力较强的战略投资者,在资金、资源

和产业整合上为公司业务赋能增量,从而更有效的实现上市公司业务

的跨越式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系统性的解决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

问题。为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府相数科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府相数科”)签订《控制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

书》等一系列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506,562,300

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19.67%,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

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票转让权之外的

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府相数科行使。

    上述协议签署后,府相数科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协议内

容,未能按时足额的为上市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未能协助上市公司

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信息披露义务人多次与府相数科交涉,要求其

履行协议,但是府相数科迄今为止仍未履行相关承诺,已严重违反双

方约定。

    基于以上原因,根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自身的

利益和上市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决定解除上述《控

制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书》,终止与府相数科的

                             10
表决权委托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并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向府相数

科送达了关于解除与府相数科之间表决权委托的《告知函》,表决权

委托自送达之日起正式解除。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原通过表决权委托

减少的上市公司 506,562,300 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19.67%)的表决权

恢复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有关权益变动的详细信息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

他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解除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向府相数科送达了关于解除

表决权委托等相关事宜的《告知函》,决定解除与府相数科的表决权

委托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 506,562,3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7%)的表决权不再委托给府相数科行

使。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

子泉先生。

    有关权益变动的详细信息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收到大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

的<告知函>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后,府相数科将不再是公司的控制主体,府相数科

的实际控制人周楠先生将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徐子泉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506,5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7%,拥有公司表决权

股份 506,5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7%,徐子泉先生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子泉先生。本次公司

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持有捷成股

份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捷成股份 506,562,300

股股份表决权,控制捷成股份 19.67%表决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

致行动人不持有捷成股份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徐子泉        506,562,300   19.67%        0.00%   506,562,300    19.67%       19.6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一)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质押权人                     质押股份数额(股)
    姓名
              北京中金云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995,855
              青岛海石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30,248,034
              章珍                                            25,000,000
  徐子泉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0,080,160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
              孟琳                                            30,000,000
                                   合计                       243,324,049

     (二)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冻结情况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徐
 徐子泉               子泉先生直接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数为 26000
                      万股,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0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08 日


                                          13
        (三)股份限售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徐子泉先生高管锁定股限售股份为

379,921,725 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是《告知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徐子泉先生基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希望通过让渡上市公司

控制权的方式,可以引入实力较强的战略投资者,在资金、资源和产

业整合上为公司业务赋能增量,从而更有效的实现上市公司业务的跨

越式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系统性的解决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问题。

为此徐子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康宁女士与府相数科签订了一系列协

议。

       基于上述协议,徐子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康宁女士与府相数科形

成了表决权委托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但上述协议签署后,府相数

科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协议内容,未能按时足额的为上市公

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未能协助上市公司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徐子泉

先生多次与府相数科交涉,要求其履行协议,但是府相数科迄今为止

仍未履行相关承诺,已严重违反双方约定。

       基于以上原因,根据《控制权转让协议》之 1.4 条“本协议生效

后,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为甲方或甲方关联方提供不低于 7 亿元的流动

性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银行/基金/信托/资管借款/上市公司产品销售

等多种方式),用于补充甲方或甲方关联方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及 7.2 条“本协议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
                                14
的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根据《控制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

“乙方承诺在 2021 年 11 月 20 日前,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为上市公司

提供 4 亿元的流动性资金(包括并不限于银行/基金/信托/资管借款或

对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产品进行销售等多种方式),作为上市公司的

日常运营经费,解决上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如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为

上市公司提供 4 亿元的流动性支持资金未如期到位,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控制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书》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长期健康发

展,徐子泉先生决定解除上述《控制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表

决权委托书》,终止与府相数科的表决权委托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

    徐子泉先生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向府相数科送达了解除表决权

委托及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告知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合同解

除在通知送达时即行生效。




                              1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解除表决权委托,不涉及交易对价,不存在

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16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的具体计划或方案。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存在相关

计划或安排,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

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

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

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

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若存在相关计划或安排,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截至目前已届满到期,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利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请公司进行换届选举。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行使其股东权利对董事提
                             17
名,同时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

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上市公司章

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

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

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

红政策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

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

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

                             18
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治理、

经营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披露义务。




                             19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

机构及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规范的

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前述外,对于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将在严格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

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20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由上市公司按信息

披露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

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任何协议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

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1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捷成股份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

 月内,买卖捷成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康宁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14 日         6.96          25,160,653     0.98%


       截至目前,康宁女士不再持有捷成股份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捷成股份股票的情况。




                                            22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

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除以上披露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

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

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

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子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康宁



                                             2022 年 6 月 5 日




                           24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2、《告知函》;
    3、在上述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
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1733068
    3、联系人:马林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25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子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康宁



                                                    2022 年 6 月 5 日




                                  26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北 京 捷 成 世 纪 科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市
                              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捷成股份                 股票代码           300182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及 其 一                            信息披露义 北 京 市 海淀 区 中 关村 东 路
                              徐子泉、康宁
致行动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
                              增加           □
                              减少           □
拥 有 权益 的 股份 数 量 变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有股份                            有           无      □
化                                                     动人
                              表决权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
                              是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是 否 为                            务人是否为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拥 是           □      否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是 否 对 是       □
                                                       有境内、外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否            
                                                       两个以上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持股 5%以上
                                                       市公司的控 数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备注:解除表决权委托




                                                  27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披 露 前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拥 有 权益 的 股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公 司 已发 行 股 份 持股数量:      506,562,300 股
比例
                              持股比例:    19.67%
                              变动种类:    解除表决权委托
本 次 发生 拥 有权 益 的 股
                              变动数量:        506,562,300 股
份 变 动的 数 量及 变 动 比
                              变动比例:    19.67%
例

                              是   □      否      
与 上 市公 司 之间 是 否 存
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 上 市公 司 之间 是 否 存 是     □      否      
在同业竞争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是 否 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否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
                              是   □      否      
月 是 否在 二 级市 场 买 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 是          □      否      
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是           否      □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 否 已充 分 披露 资 金 来
                              是   □      否     □ 备注:不涉及
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本 次 权益 变 动是 否 需 取
                              是   □      否     
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是 否 声
                              是   □      否     
明 放 弃行 使 相关 股 份 的
表决权

                                           28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子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康宁



                                                    2022 年 6 月 5 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