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7-2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对于相关人员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张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丽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马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聂诗军
孙连钟
陈亦昕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