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7-033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 本 659,000,917 的 0.018%。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995 元/股。 3、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59,000,917 股变更为 658,880,917 股。 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14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关于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表 了独立意见。 2、经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后,201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武 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公司 201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5 年 1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确定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5 年 1 月 7 日。同日, 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获授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5 年 1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完成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 282 万份股票 期权与 218 万份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同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份 218 万股已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上市流通。 6、201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 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6年3月19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上述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和价格调整事宜已于2016年4月11日办理完成。 上述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3.6万股已于2016年9月19日上市流通,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220.8万份已于2016年9月19日全部完成行权。 上述限制性股票8,000股(以3.995元/股)回购注销相关工作已于2016年11 月04日完成,股票期权9,6000股作废注销相关工作已于2016年12月12日办理完 毕。 7、2017年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除2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只满足本期可行权(解锁)50%的资格 外,其他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绩效考核全部合格,因此第二个行权 (解锁)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9.9万份,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24.8万股, 期权行权价格为7.91元/股,本次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因2名激励对象(曹强、江涛)因个人原因离职, 一致同意将原激励对象曹强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12,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 销;将激励对象江涛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12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并 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因2014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8万股调整为436万股,回购价格 由7.99元/股调整为3.995元/元,因此公司应以3.995元/股回购价格,就本次限 制性股票向其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79,400元;又因2016年度考核有1名激励对 象(丁晖)只满足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50%的资格,一致同意 将激励对象丁晖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3,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的 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 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上述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4.8万股已于2017年3月2日上市流通,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159.9万份已于2017年3月2日全部完成行权。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完成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由于激励对象曹强、江涛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 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公司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在情 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 行权的期权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激励对象 购买价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将激励对象曹强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12,000份股 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将激励对象江涛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120,000份股票期权 予以作废注销,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因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8万股调整为436 万股,回购价格由7.99元/股调整为3.995元/元,因此公司应以3.995元/股回购 价格,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向其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79,400元。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59,000,917 的 0.018%。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江涛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79,400 元。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 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 3-00017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59,000,917 股变 更为 658,880,917 股。 三、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变更前 本次变动 变更后 股份类型 占股本总额 增减(+、 占股本总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7,658,102 55.79% -120,000 367,538,102 55.7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300,165,102 45.55% -120,000 300,045,102 45.5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持股 165,822,096 25.16% 165,822,096 25.17%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4,343,506 20.39% -120,000 134,223,506 20.37% 4、外资持股 67,492,500 10.24% 67,492,500 10.24%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67,492,500 10.24% 67,492,500 10.2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1,342,815 44.21% 291,342,815 44.22% 1、人民币普通股 291,342,815 44.21% 291,342,815 44.2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659,000,917 100.00% -120,000 658,880,917 100.00%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