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28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7-039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4 日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4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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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刘林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关于选举刘林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2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刘林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4.01 《关于选举李文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2 《关于选举赵佳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3 《关于选举田玉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特别提示:对于累计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 0 票),也可以平均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2、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快递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参加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1)、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
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
3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
件采取快递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
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快递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如通过快递方式登记,
快递上请注明“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1)和授权委托书(附
件 2)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 15 分钟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莉华、袁园
电话:027-59417345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证券部
传真:027-59417373
邮箱:zqb@icbase.com
邮政编码:43007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
自理。
3、附件 1: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七、备案文件
4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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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 2017 年 5 月 8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
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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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截至 2017 年 5 月 8 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力源信息”(300184)股票 股,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
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
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刘林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4 为等额选举议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票数)
4.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4.01 《关于选举李文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股
4.02 《关于选举赵佳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股
4.03 《关于选举田玉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股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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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打“√”为准,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累计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也可以平均
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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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184”,投票简称为“力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也可以平均分
配给每位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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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17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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