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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源信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7-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武汉力源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信息”、“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72 号《于核准武汉力源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赵佳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力源
信息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高惠谊、烟台清芯民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
金海厚泰契约型私募基金陆号、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九
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九泰基金锐源定增资产管理计划、
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304,999,956.58 元,扣除与发行股份直接相关的费用 31,072,962.3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273,926,994.2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18,313,686.00 元,新增资本公积 1,155,613,308.23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3 月 29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7]第 3-00014
号《验证报告》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7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适时用于购买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应为:(1)安
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此外,应明确投资
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其权限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
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
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的正常进行。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力源信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力源信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明晟             李兆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