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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源信息: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17-05-16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7-0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4 日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4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6,795,745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35.9391%;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48,58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7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6,775,645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35.936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1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0.0031%。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6,795,745 股,其中
赞成票 236,775,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5%;反对票 20,1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8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8,566,04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6%;反对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6,795,745 股,其中
赞成票 236,775,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5%;反对票 20,1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8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8,566,048 股,占出席
                                      2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6%;反对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刘林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林青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向深交所备案且经深交所审核
无异议。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6,795,745 股,其中
赞成票 236,775,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5%;反对票 20,1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8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48,566,04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6%;反对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4、审议《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文俊先生、赵佳生先生、田玉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01《关于选举李文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236,775,6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赞成票 48,566,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6%。

    4.02《关于选举赵佳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236,775,6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赞成票 48,566,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6%。

    4.03《关于选举田玉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表决结果:赞成票 236,775,6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赞成票 48,566,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姚远、张鹏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2017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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