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7-046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及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5 月 15 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帕太国际贸易(上海) 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鼎能微 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下称“飞腾电子”)和全资孙公司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 “上海帕太”)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鼎能微科技有限公司(下 称“鼎能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下 称“鼎芯无限(母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飞腾电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 年。 (二)本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上海帕太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提供 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1.3 亿元(其中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8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 合授信业务提供 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 年。 (三)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能微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母公司)提供担保情 况概述 被担保人鼎芯无限(母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能微拟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母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 年。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本次被担保人鼎芯无限(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 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飞腾电子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年08月13日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工业园蓝霞路6号 注册资本:5001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文俊 公司经营范围:电工仪器仪表、通信产品、机电设备、电力设备及自动 化产品、节能设备及能源管理系统、汽车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贸易;电子产品加工及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力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查 装置、电子式电能表、用电管理系统及设备、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配电网自动 化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控制设备、变电站自动化、自动化生产检定系统及设 备、高压计量表、数字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电动汽车充/ 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储 能电站、储能单元、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电力 监测装置和自动化系统、无功补偿器、光伏逆变器;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的 设计、销售、服务;软件工程及系统维护;电子通讯设备、物联网系统及产品、 储能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高压 计量箱、直流电能表、四表合一系统及设备、通讯模块、电子电气测量设备及相 关集成软硬件系统、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光伏设备、储能设备的设计、生产、 销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飞腾电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3月(未经审计) 2016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610,963.76 335,668,202.82 利润总额 4,409,474.71 32,756,158.82 净利润 3,748,053.51 28,536,901.41 项目 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7,947,246.55 221,162,175.71 负债总额 111,357,361.09 118,320,343.76 净资产 106,589,885.46 102,841,831.95 资产负债率 51.09% 53.50% 截至本公告日,飞腾电子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等事项。 (二)上海帕太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01月12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1号塔楼24层A部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赵燕萍 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 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进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上海帕太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3月(未经审计) 2016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7,712,371.68 1,574,426,773.75 利润总额 32,660,030.65 108,816,198.88 净利润 24,495,022.99 81,386,150.12 项目 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7,655,303.31 727,698,837.28 负债总额 391,438,500.34 395,977,057.30 净资产 356,216,802.97 331,721,779.98 资产负债率 52.36% 54.41%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帕太除2016年11月对帕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 9800万美元担保以外,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等事项。 (三)鼎芯无限(母公司)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02月13日 住所: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相交处七星商业广场B 座903、905、906室(办公场所)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侯红亮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的设 计、研发与销售(不含生产加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3月(未经审计) 2016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4,213,860.73 300,169,991.24 利润总额 1,566,623.64 7,309,591.29 净利润 1,684,504.21 6,872,065.49 项目 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9,234,851.62 209,445,233.71 负债总额 151,890,025.61 153,784,911.91 净资产 57,344,826.01 55,660,321.80 资产负债率 72.59% 73.42% 截至本公告日,除2016年4月本公司为鼎芯无限(母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 币1500万元担保,鼎芯无限(母公司)以等值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对本公司提供反 担保(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18个月),及2016年8月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深圳市瑞铭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鼎能微科技有限公司和鼎芯科技(亚太) 有限公司(下称“瑞铭无限、鼎能微和鼎芯亚太”)为鼎芯无限(母公司)提供 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鼎芯无限(母公司)以其对瑞铭无限、鼎能微和鼎 芯亚太的应收账款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12个月)以外,不 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飞腾电子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 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担保金额以授信银行实际 审批结果为准。 3、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 年。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签署反担保协议,飞腾 电子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房屋、机器设备)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与上海帕太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1.3 亿元(其 中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50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担保金额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3、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 年。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签署反担保协议,上海 帕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能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母公司)担保 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鼎芯无限(母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担保金额以授 信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3、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2 个月。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能微拟与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母 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并由鼎芯无限(母公司)以其等值的存货对鼎能微提供 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 超过 3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李文俊、强艳丽夫妇为此笔授信提 供个人共同保证,同时飞腾电子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房屋、机器设备)对公司 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 年。 同意本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 保税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综合授信,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 帕太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 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海帕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公司提供 反担保,上述申请综合授信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等,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期限从融资发 生之日起 1 年。 同意本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 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综合授信,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海帕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海外代付、信用证等,最终授 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 年。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母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 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 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进口/出口 押汇、出口打包放款、银行保函等。上述授信业务中,由侯红亮及其配偶提供全 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能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 (母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鼎芯无限(母公司)以其等值的存货对鼎能微 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 年。 上述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审批范围内向相应授 信银行申请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如下独立 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飞腾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帕太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鼎芯无限(母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到目前为止,均资信良好,未发生逾期 贷款情况,被担保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系因满足其不断扩大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同时,飞腾电子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房屋、机器设备)提供反 担保、上海帕太以其等值的存货提供反担保、鼎芯无限(母公司)以其等值的存 货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和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能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 限(母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20,500 万元+9800 万美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全资孙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20,500 万元+9,800 万美元),实际对外担保余 额为 3,500 万元+4,931.88 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约 28.76%。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