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林青)2018-04-2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17年5月15日起担任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17年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17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人还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加深对公司的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现就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2017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自2017年5月15日起,本人通过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
会议4次、3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参会期间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2017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7年度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由于任职时间较短,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经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
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7年5月1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鼎能微
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2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他人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累计和当
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
公司向恒生银行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
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2017年10月11日,在第三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向光
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意见;(3)关于使用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
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由于本人于2017年5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还未在以上专门委员会中
任职,未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四、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的情况
自2017年5月17日起,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密切关注。
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
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本人专业知识,获取在董事会决策
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公司及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
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情况等情况,
本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积极提出意见,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5月15日起,本人通过电话问询、日常现场办公及参加各次会议的机
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
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到公司办公和经营所在地实地办公。
五、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公司保荐机构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7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7年度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
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刘林青
2018年4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刘林青):___________________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