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8 月 14 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帕太国际贸易 (上海)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 帕太”)、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飞腾电子”)、深圳市鼎芯无限 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 称“香港力源”)和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提供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上海帕太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招商 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同时上海帕太以其自身等值的存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 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二)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飞腾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敞 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同时飞腾电子以其等值的存 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从每笔融 资发生之日起1年。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 发区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 时飞腾电子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 为准。 由于公司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 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将于 2018年9月13日到期。因此,本次担保期限将从2018年9月13日后的每笔融资发生 之日起1年。 (三)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鼎芯无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敞口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由侯红亮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个人连带责 任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应收票据和存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因本次被担保对象鼎芯无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提供担保情况概 述 被担保人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公司拟 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和贷款 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 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200 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香港 力源和鼎芯亚太在授信额度内共用,担保期限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个月, 同时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 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2、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 信用证,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 太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期限与每笔保函/备用信用证期限一致,同时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 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额度以银行审 批额度为准。 3、同意公司向渣打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3000万美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 共用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 司鼎芯亚太向渣打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同时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 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 准。 因本次被担保对象香港力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帕太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12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1号24楼A座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赵燕萍 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 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海帕太的资产总额为1,132,981,014.40元,负债总 额为612,097,778.35元,净资产为520,883,236.05元,营业收入为 1,095,891,628.07元,利润总额为87,988,473.39元,净利润为66,001,125.80 元。 (二)飞腾电子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08 月 13 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工业园蓝霞路 6 号 注册资本:10009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文俊 公司经营范围:电工仪器仪表、通信产品、机电设备、电力设备及自动 化产品、节能设备及能源管理系统、汽车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贸易;电子产品加工及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力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查装 置、电子式电能表、用电管理系统及设备、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配电网自动化 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控制设备、变电站自动化、自动化生产检定系统及设备、 高压计量表、数字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 储能单元、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电力监测装置 和自动化系统、无功补偿器、光伏逆变器;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的设计、销 售、服务;软件工程及系统维护;电子通讯设备、物联网系统及产品、储能系统、 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高压计量箱、直 流电能表、四表合一系统及设备、通讯模块、电子电气测量设备及相关集成软硬 件系统、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光伏设备、储能设备、通讯设备、高/低压电器、 高/低压成套设备及控制系统、售电管理装置、三相负荷不平衡自动调节装置、 电能计量箱、故障指示器、塑壳断路器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道路货物运 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飞腾电子的资产总额为303,480,342.99元,负债总额 为159,553,519.77元,净资产为143,926,823.22元,营业收入为148,522,856.01 元,利润总额为6,658,469.45元,净利润为5,671,267.99元。 (三)鼎芯无限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02 月 13 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相交处七星商业广场 B 座 903、905、906 室(办公场所)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侯红亮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的设 计、研发与销售(不含生产加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3、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4、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鼎芯无限的资产总额为303,556,795.67元,负债总额 为218,545,630.10元,净资产为85,011,165.57元,营业收入为209,813,916.68 元,利润总额为1,283,906.21元,净利润为1,207,034.47元。 (四)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的基本情况 1、香港力源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30日 住所:香港荃湾沙咀道62号环球实业大厦11F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执行董事:陈福鸿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的开 发与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香港力源的资产总额为416,856,866.85元,负债总额 为315,091,760.59元,净资产为101,765,106.26元,营业收入为419,030,084.49 元,利润总额为20,308,054.94元,净利润为16,957,225.89元。 2、鼎芯亚太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18日 住所:香港新界沙田小瀝源安平街8號偉達中心15樓7室 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执行董事:侯红亮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的开 发与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鼎芯亚太的资产总额为302,664,801.57元,负债总额 为157,096,892.81元,净资产为145,567,908.76元,营业收入为487,471,254.64 元,利润总额为16,846,804.42元,净利润为14,202,987.14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帕太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招商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 审批额度为准。 3、担保期限: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签署反担保协议,上海 帕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与飞腾电子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 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3、担保期限:从每笔融资发生之日起1年。由于公司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 电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 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将于2018年9月13日到期。因此,此笔 担保期限将从2018年9月13日后的每笔融资发生之日起1年。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签署反担保协议,飞腾 电子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与鼎芯无限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不超过 1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并由侯红亮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 批额度为准。 3、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 1 年。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签署反担保协议,鼎芯 无限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应收票据和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与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 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200 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 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 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 孙公司鼎芯亚太向渣打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连带责任 担保。 3、担保期限分别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担保期限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18 个月;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担保期限自每笔保函/备用信用证出具之日起1年;渣打 银行担保期限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 签署反担保协议,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帕太国际贸 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其自身等值的存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 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敞 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同时飞腾电子以其等值的 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从每笔 融资发生之日起 1 年。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 发区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 时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 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从2018年9月13日后的每笔融资发生之日起1 年。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敞口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由侯红亮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个人 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应收票据和存货对公司提供 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 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200 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香港力 源和鼎芯亚太在授信额度内共用,担保期限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个月,同 时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 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 用证,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 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期限与每笔保函/备用信用证期限一致,同时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 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额度以银行审批 额度为准。 同意公司向渣打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 3000 万美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共用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渣打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 不超过 3000 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个月,同 时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 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如下 独立意见: 被担保对象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南京飞腾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飞腾电子”)、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下称“香港力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 称“上海帕太”)、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为公司全 资孙公司,信誉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能按 时偿还债务,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到目前为止,均资信良好,未发生逾期 贷款情况。同时,被担保方也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鼎芯无限以其等值的固 定资产、应收票据和存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飞腾电子、上海帕太、香港力源和 鼎芯亚太均以其等值的存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 公司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责 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 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为其向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招商银行外高桥保税区 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 1200 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 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 请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 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共同向渣打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 3000 万美元,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渣 打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51,500 万元+15,000 万美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孙公司 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51,500 万元+15,000 万美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2,181.50 万元+3,139 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约 7.84%。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