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9-029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下午
16: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
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力源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投票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情况进行了监督
和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董事会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
投票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关于武汉帕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武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度及 2018 年
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审核,武汉帕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 至 2018
年度的累计净利润及 2018 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达到了承诺净利润。
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出具了《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核
查意见》。
投票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情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 23-00088 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其余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并从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不追溯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
标。
投票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