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9-062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7 月 30 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飞腾电子”)、全资孙公司帕太国 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帕太”)、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 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下称“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 芯亚太”)及全资孙公司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帕太集团”)提供担保,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力源服务”)为公司 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前期部分银行授信及担保即将到期,同时开辟新的银行授信及融资渠道,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即将 到期,因其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申 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飞腾电 1 子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工商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授 信提供担保即将到期,因其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工商 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飞腾电子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 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3、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飞腾电子以其等值的存货 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 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浦发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即将到期,因其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为上海帕太向浦发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海帕 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担 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力源服务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源服务为公司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即 将到期,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力源服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 公司以等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存货对力源服务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 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 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前期部分银行授信及担保即将到期,同时开辟新的银行授信及融资渠道,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即将 2 到期,因其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鼎 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全资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 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 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 及全资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 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 合同为准。 3、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 全资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 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 同为准。 4、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3,4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 有及全资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 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 保合同为准。 因本次被担保对象鼎芯无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提供担保情况概 述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 港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即将到期,因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经营需要,公司拟继 续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分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香港力源和鼎芯亚 3 太在授信额度内共用,同时香港力源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 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 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因本次被担保对象香港力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六)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提供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向渣打银行申 请的授信及担保即将到期,因公司、香港力源、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经营需要, 公司拟继续向渣打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4,000万美元,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共用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向渣打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香港力源和帕太集团以 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 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授信项下 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因本次被担保对象香港力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飞腾电子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08 月 13 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工业园蓝霞路 6 号 注册资本:12009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文俊 公司经营范围:电工仪器仪表、通信产品、机电设备、电力设备及自动 4 化产品、节能设备及能源管理系统、汽车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贸易;电子产品加工及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力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查 装置、电子式电能表、用电管理系统及设备、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配电网自动 化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控制设备、变电站自动化、自动化生产检定系统及设 备、高压计量表、数字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电动汽车充/ 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储 能电站、储能单元、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电力 监测装置和自动化系统、无功补偿器、光伏逆变器;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的 设计、销售、服务;软件工程及系统维护;电子通讯设备、物联网系统及产品、储 能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高压计 量箱、直流电能表、四表合一系统及设备、通讯模块、电子电气测量设备及相关 集成软硬件系统、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光伏设备、通讯设备、通讯设备、高/ 低压电器、高/低压成套设备及控制系统、售电管理装置、三相负荷不平衡自动 调节装置、电能计量箱、故障指示器、塑壳断路器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 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3、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飞腾电子(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43,433,126.26元, 负债总额为155,971,435.28元,净资产为187,461,690.98元。 (二)上海帕太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12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8号2304室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赵燕萍 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 5 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海帕太的资产总额为867,143,918.88元,负债总额 为251,503,305.06元,净资产为615,640,613.82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09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 注册资本:656,359,704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马克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 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自有房屋租赁(含 水电);集成电路芯片及集成电路模块的设计、开发、测试、封装、销售及技术 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状况(母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力源信息(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005,142,670.93 元,负债总额为163,571,208.50元,净资产为3,841,571,462.43元。 (四)鼎芯无限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02 月 13 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相交处七星商业广场 B 座 903、905、906 室(办公场所)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侯红亮 6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的设 计、研发与销售(不含生产加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鼎芯无限(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47,431,379.31元, 负债总额为308,814,177.70元,净资产为38,617,201.61元。 (五)香港力源、鼎芯亚太及帕太集团的基本情况 1、香港力源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30日 住所:香港荃湾沙咀道62号环球实业大厦11F 注册资本:260万美元 执行董事:陈福鸿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的开 发与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香港力源的资产总额为506,098,646.74元,负债总额 为381,213,562.26元,净资产为124,885,084.48元。 2、鼎芯亚太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18日 住所:香港新界沙田小瀝源安平街8號偉達中心15樓7室 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执行董事:侯红亮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的开 发与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7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鼎芯亚太的资产总额为342,143,020.28元,负债总额 为153,814,993.12元,净资产为188,328,027.16元。 3、帕太集团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帕太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9月4日 住所:香港九龙官塘鸿图道57号南洋广场3楼303-304,307-308室 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执行董事:赵佳生 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贸易代理,电子元器件批发。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帕太集团的资产总额为1,999,481,974.22元,负债总 额为1,303,578,795.03元,净资产为695,903,179.1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飞腾电子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3,000 万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工商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 区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3、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签署反担保协议,飞腾 电子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及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与上海帕太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8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浦发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 行审批额度为准。 3、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签署反担保协议,上海 帕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力源服务与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全资子公司力源服务为公司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 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3、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力源服务签署反担保协议,公司 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存货对力源服务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与鼎芯无限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4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3、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签署反担保协议,鼎芯 无限以其自有及全资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 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与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9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 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 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3、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 签署反担保协议,香港力源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 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公司与香港力源、鼎芯亚太及帕太集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及帕太集团向 渣打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000 万美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 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3、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 和帕太集团签署反担保协议,香港力源和帕太集团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 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 担保》的议案 由于前期部分银行授信及担保即将到期,同时开辟新的银行授信及融资渠道,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飞腾电子”)、全资孙公 司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帕太”)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力源服务”) 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即将 到期,因其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杭州银行南京分行 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飞腾电子 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10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工商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授 信提供担保即将到期,因其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工 商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飞腾电子以其等值的固定资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3、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飞腾电子以其等值的存 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 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浦发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即将到期,因其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上海帕太向浦发银行外高桥保税区 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 海帕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5、公司全资子公司力源服务为公司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即将到期,因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力源服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公司以等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存货对力源服务提供反担保,最终授 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授信项下业 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 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由于前期部分银行授信及担保即将到期,同时开辟新的银行授信及融资渠道,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鼎芯无限”)、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 “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 和全资孙公司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帕太集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11 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即将 到期,因其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鼎芯无限 以其自有及全资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 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 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全资 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 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 准。 3、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全资子 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 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4、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4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全资子 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 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5、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 香港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即将到期,因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经营需要,同意公 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 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香港力源和鼎 芯亚太在授信额度内共用,同时香港力源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 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 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12 6、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向渣打银 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即将到期,因公司、香港力源、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经营需 要,同意公司继续向渣打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4,000万美元,由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有限公司共用授信额度。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有 限公司向渣打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同 时香港力源和帕太集团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 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 担保合同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被作为被担保对象,同时被担保对象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飞腾电子”)、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帕太”)、深圳 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下称“香港力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 称“鼎芯亚太”)、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帕太集团”)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均信誉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能按时偿还债 务,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被担保方也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公 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敞口额 13 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其向工商银行南京江 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为其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浦发银行外高桥保 税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其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其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其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 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向渣打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000 万美 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81,400 万元+16,800 万美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 全资孙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 7,651.00 万元+ 11,957.54 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约 19.66%。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情形。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1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