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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源信息:关于公司董事收到警示函的公告2020-01-16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信息”或“公司”)董事
李文俊先生于2020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李文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4
号),有关情况原文如下:
    “李文俊:
    你作为力源信息董事,于2019年7月13日通过公司披露了《关于相关人员减
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你计划自披露减持计划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86,955股,占你持有公司股份的23.33%。截至2019年12
月13日,你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力源信息股份3,442,740股,超额减持
155,785股,超额减持成交金额1,208,891.6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
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按规定记入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
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
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湖北证监局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此次教训,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证券账户日常管理,严格规范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