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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源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
日下午14: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其中董事赵马克、李定安、田志龙、刘林青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赵佳生、胡
斌、王晓东、胡戎、李文俊、田玉民、刘启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
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92,395,782.8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人民币-12,904,271.4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25,566.30 元。
     2019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股份回购金额为 59,982,318.07 元(不
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
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
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规定,
公司 2019 年度实施的回购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18%,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综合考虑了上述股份回购的资金使用规模(2019 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
金额 59,982,318.07 元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
用计划,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公司 2019
年度将不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由
于 2018 年度进行了每 10 股转增 8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目前公司股本规模合
适,2019 年度将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
素质,且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在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前,已经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
司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与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
称“飞腾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                申请综合授
担保方           对应银行                        担保金额    反担保物   担保期限      其他
         保方                     信金额
                中国农业银                                              以实际签   最终授信额
                             不     超     过                等值的固
                行南京城北                      2,000 万元              署的担保   度以银行审
                             2,000 万元                      定资产
         飞腾   支行                                                    合同为准   批额度为准
本公司
         电子   中国银行南                                              以实际签   最终授信额
                             不     超     过                等值的存
                京江宁经济                      2,000 万元              署的担保   度以银行审
                             2,000 万元                      货
                开发区支行                                              合同为准   批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拟与关联人上海互问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
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与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5月27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