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18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上午10:30在公
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赵马克以现场方
式参加,董事赵佳生、胡斌、王晓东、李文俊、田玉民、田志龙、刘启亮、刘林青以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
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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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5元/
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价具体情
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5元
/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727,272股,约占公
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08%。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5元
/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909,090股,约占公
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
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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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
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
案;
2、如监管部门关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
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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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4月2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
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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