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0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9 人。 1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0,629,3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339%;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6 人,代表股份 20,399,0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56,036,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44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92,5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0.3898%。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0,629,327 股,其中 赞成票 160,336,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180%;反对票 292,4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2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该议 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06,6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66%;反对票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433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2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0,629,327 股,其中 赞成票 160,336,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180%;反对票 292,4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2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该议 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06,669 股,占出席 2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66%;反对票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433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3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0,629,327 股,其中 赞成票 160,336,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180%;反对票 292,4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2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该议 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06,6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66%;反对票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433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4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0,629,327 股,其中 赞成票 160,336,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180%;反对票 292,4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2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该议 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06,6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66%;反对票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433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5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0,629,327 股,其中 赞成票 160,336,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180%;反对票 292,4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2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该议 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06,6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66%;反对票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433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6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0,629,327 股,其中 3 赞成票 160,302,8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967%;反对票 326,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03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该议 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072,5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994%;反对票 3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600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7 审议通过《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0,629,327 股,其中 赞成票 160,336,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180%;反对票 292,4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2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该议 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06,6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66%;反对票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433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吴和平、姚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