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林青)2021-04-17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林青)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0年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
利。同时,本人还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加深对公司的认识,为
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现就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作
如下总结:
一、2020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6次、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及2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
参会期间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0年度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2020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
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20年4月2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关于公
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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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3)关于2019年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6)关于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1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累计和当
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
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2020年初至2020年11月11日担任第四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11月12日至2020
年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期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四、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根据相关要求,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就2020年年报审计相关情况进行事前、事中、
事后沟通,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治理、内部控
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密切关注。2020年度,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
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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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运用本人专业知识,获取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公司及
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政策变更、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情况,本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提出意见,以确保在
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电话问询、日常现场办公及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
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到公司办公和经营所在地实地办公。
五、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
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
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2021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
支持。
独立董事:刘林青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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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刘林青):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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