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7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
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
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
将董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
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召开情况
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
2020-4-9 公司会议室
十次会议 申请综合授信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2020-4-27 公司会议室
十一次会议 股本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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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含本公司)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
第四届董事会第 大会审议)的议案》
2020-8-17 公司会议室
十二次会议 五、逐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5.0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0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3《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04《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10-26 公司会议室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
第四届董事会第 的议案》
2020-11-11 公司会议室
十四次会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半导
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银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12-28 公司会议室 二、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十五次会议
担保的议案》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
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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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5、审议《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次审计委 2020-4-27 公司会议室
员会 6、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审计委 2020-8-17 公司会议室
2、审议《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审计委 2020-10-26 公司会议室
员会 2、审议《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第五次审计委 2020-11-11 公司会议室
员的议案》
员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2019 年度薪酬考核报告的
第四届董事会
议案》
第二次薪酬与 2020-4-24 公司会议室
2、审议《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0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考核委员会
的议案》
2020年度未召开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三、股东大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2020 年第一次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
2020-4-27 公司会议室
临时股东大会 申请综合授信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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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 年年度股
2020-5-27 公司会议室 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东大会
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含本公司)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020 年第二次 2、逐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2020-9-3 公司会议室
临时股东大会 2.0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2020 年第三次
2020-11-11 公司会议室 1.0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1.02《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四、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概述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度规
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为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19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股份回购金额为 59,982,318.07 元(不
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
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
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规定,
公司 2019 年度实施的回购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18%,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
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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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
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
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及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通过自我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制定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公司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
和重要缺陷。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发生的担保事项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及控制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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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
有资金 4000 万元人民币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增资
完成后,武汉力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5000 万元人
民币。
董事会将按照国家制度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提高和完善公司的法
人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积极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维护公
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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