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9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7月29
日下午2:3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
中董事赵马克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赵佳生、胡斌、王晓东、李文俊、田玉民、
田志龙、刘林青、柳光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
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8)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1-049)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由于部分银行授信即将到期,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各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武汉光谷金融港科技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
币1亿元综合授信,并在此综合授信项下开展用信,期限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
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1
2、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票据池综合授信1.5亿元,授信期限三
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3、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8个月,由公司及全
资子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共用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具体信息以实际签
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现根据公司经营需
要,同意公司将此授信额度从1000万美元调整到1500万美元,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含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部分银行授信及担保即将到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
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
力源”),全资孙公司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帕太”)、鼎芯
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帕太集
团”)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本公司为上述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
芯无限以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
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
同为准。
2、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帕太向招商银行上海外高桥支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上海帕太以自身
等值的存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
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3、同意公司继续向渣打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4,000万美元,由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共用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
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向渣打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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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香港力源和帕
太集团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
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4、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
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
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在授信额度内共用,同时香港力源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
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
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
会决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同日公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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