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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9  

                                                                             力源信息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自身职能,
并依法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各次股东大会,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
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召开情
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4-15    公司会议室   5、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第十次会议
                                         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8、审议《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7-29    公司会议室   1、审议《<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1-10-15   公司会议室   1、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
               2021-11-12   公司会议室   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2、审议《关于调增公司监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1-11-30   公司会议室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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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情况
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制度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备案,并对其
交易情况进行监督,防范内幕交易发生,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
的处罚。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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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

    (五)公司关联方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发生的担保事项系本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行为已经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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