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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源信息: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光强)2022-03-29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光强)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1年6月25日起担任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
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同时,本人还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加深对公司的全面认识,
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保障。现就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作
如下总结: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6月25日后,本人通过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
议5次、2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参会期间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1年度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
2021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
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21年6月25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1
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累计和当
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2021年11月1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
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3)关于调增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4、2021年11月30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认可意见:(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独立意见;(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4)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在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被选举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换届选举,
本人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
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1年本人主持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为2021年7月29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2021年本人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四、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的情况
    2021年6月25日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
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
并运用本人专业知识,获取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公司及
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对外担保、股
份回购、信息披露等情况,本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提出意见,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6月25日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日常通过各种方式问询、现场办公
及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
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到公司办公和经营所在地
实地办公。


    五、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及有关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
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
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3
    1、2021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年度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虽任职时间不足一年,但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
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2022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
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柳光强
                                                         2022年3月25日




                                   4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柳光强):___________________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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