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8-192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
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
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
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
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3 日财政部印发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
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
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
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
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
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
公司 2018 年 9 月末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 2018 年 1-9 月的
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
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
2018 年 1-9 月及上年同期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