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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汉生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0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梅州市梅县区铁汉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铁汉生

态足球训练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预计对公司 2018 年及以后年

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

公开、公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

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签订铁汉

生态足球训练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注销台州铁汉远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独立意见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台州铁汉远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尚未实际开展运营、各合伙人均未实际缴纳出资,我们一致同意终

止台州铁汉远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运作并将其注销。

    特此发表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敏                  麻云燕               刘升文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