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8-226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5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12月5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2月4日15:00至2018年1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
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水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共 14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有表决权股份 1,019,157,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279,493,957
股的 44.709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4 人,持有
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1,005,790,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279,493,957 股的 44.1234%。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0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有表决权股份 13,366,6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279,493,957 股的
0.5864%。
3、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13,366,67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 2,279,493,957 股的 0.5864%。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进行
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梅州市梅县区铁汉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铁
汉生态足球训练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刘水先生、张衡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表决票43,480,916票。43,465,916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5%;15,00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975,676,158票。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表决票13,366,671票。13,351,67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8 %;15,000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丁明明、张士兵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丁明明、张士兵认为:公司 2018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