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12313 债券简称:16 铁汉 01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铁汉 01”,债券代码“112313”)将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兑付 2018 年 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每张 5.30
元(含税)/张。
本期债券付息期间的债权登记日为 1 月 11 日,凡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凡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 铁汉 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12313)
至 2019 年 1 月 13 日第 3 年期满。根据《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深圳
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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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 铁汉 01。
3、债券代码:112313。
4、发行总额: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4
亿元。
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
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帐户的合格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3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9、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期限及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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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 月 13 日。
12、付息日: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的起息日:2019 年 1 月 13 日;本期债券下一付息
期票面利率:5.30%。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
1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
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
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
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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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6、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
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18、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9、监管银行:本次债券的监管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
支行。
20、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告,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5.30%。
本次支付 2018 年 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 月 13 日一年期利息,即每手“16 铁
汉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3.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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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2.40 元,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3.00 元)。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本期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2019 年 1 月 11 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19 年 1 月 14 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19 年 1 月 14 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1 月 1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 铁汉 01”债券
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付息。
2、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划付给相应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
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
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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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
息网点在向债券投资者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
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
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
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133 号农科商务办公楼 8 楼
联系人:周晓宁、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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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82927368-6928
传真:0755-23483389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 王浩、刘欢
咨询电话:0755-82130833-6665
传真电话:0755-82135199
邮政编码:518001
2、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人:梁一霞
联系电话:0755-21899317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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