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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汉生态:关于广东省兴宁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项目的合同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省兴宁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全域推进

      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项目的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兴宁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全域推进人

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

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深圳市铁汉

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铁

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建设”)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

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

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3、本项目签约合同价12,178.004万元,合同结算金额按工程实际发生

量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一、合同中标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铁汉建设与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唐

山院”)、核工业鹰潭工程勘察院(以下简称“鹰潭勘察院”)组成的联

合体为“兴宁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全域推进人


                                 1
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项目(标段二)”的中标单位。具

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

登的《关于广东省兴宁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全

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项目(标段二)EPC总承包

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8-218)。

    二、合同签署情况

    铁汉建设近日收到与中共兴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唐山院、鹰潭勘

察院签署的《兴宁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全域推

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

工总承包合同》。

    三、工程发包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发包人为中共兴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兴宁

市兴城中山东路 1 号市府大院;负责人:刘尚方;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

中央和省委、梅州市委及兴宁市委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专项农

村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老区建设,总结

推广老区建设经验等职能。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铁汉建设与发包人未发生类似业务。

   3、发包人与本公司及铁汉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兴宁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全
                                2
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项目(即标段二)。

    2、工程地址:兴宁市黄陂镇、黄槐镇、合水镇、龙田镇、新陂镇。

    3、工程内容及规模:道路工程、垃圾处理、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

村配套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营造等项目。

    4、工程承包范围:完成上述工程的总体设计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及规

划会审批;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及审查,项目工程

的配套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等(EPC 总承包模式)。工程承包范围涉及黄

陂镇 5 个贫困村(大二村、寺岗村、浊水村、黄石村、粒坑村)、3 个生态

宜居村(径口村、中心村、振光村);黄槐镇 2 个贫困村(槐东村、禾村)、

2 个生态宜居村(西一村、西二村);合水镇 1 个贫困村(霞洞村)、2 个

生态宜居村(富和村、龙东村);龙田镇 1 个贫困村(曲塘村)、2 个生态宜

居村(高陂村、坪见村);新陂镇 1 个贫困村(华新村)、2 个生态宜居村

(三新村、先声村);共 10 个贫困村,11 个生态宜居村。合计 21 个村。

    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6、签约合同价:12,178.004万元。

    7、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按工程进度结算,

由承包方编制预算完成投资,须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确认。一是完成

工程总进度的50%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造价的80%;二是完成工程总进度的

70%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造价的80%;三是总工程完工后,累计支付至已完

成工程造价的85%;四是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的97%,剩余结算价的3%

为缺陷责任保修金,如无缺陷,在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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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12,178.004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81.88亿元的1.49%。本工程计划工期730日历天,本项目为EPC项目,

无运营期,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营业绩将

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

采购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兴宁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全域推进人

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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