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追加担保的核查意见2019-01-2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融资追加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铁汉生态”)2018 年度创业
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就铁汉生态为子公司融资追加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
了本核查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PPP 项目子公司滨州市天工铁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工铁汉”)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无棣县支行申请 11 亿借款提供担保,
由公司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借款用于“滨州北海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 PPP 项目”
建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
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天工铁汉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无棣县支行的进一步协商,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
融资追加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公司的 5,000 万元存单为上述融资事项追
加质押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追加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滨州市天工铁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09 月 12 日
住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滨港十路远舜经贸楼 203 号
注册资本:32,767.8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泳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土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养护;水土保持,生态修复。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汉乡缘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26,214.28 80.00%
2 滨州北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276.78 10.00%
3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211.83 6.75%
4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1,064.96 3.25%
合计 32,767.85 100.00%
其中,深圳市汉乡缘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556.01 55,261.62
负债总额 11,966.04 22,569.5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1,966.04 22,069.5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4,589.97 32,692.11
2017 年 1-12 月(经审计)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0.03 -65.71
净利润 -10.03 -65.71
三、本次追加担保事项说明
1、追加担保金额:5000 万元。
2、追加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
3、追加担保方式:存单质押。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
为 229,388.05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0.42
亿元的 37.97%;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7,158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0.42 亿元的 1.18%;公司对其他外部单位
的担保总额为 129,000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60.42 亿元的 21.35%。
2、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追加担保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 PPP 项目子公司滨
州市天工铁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无棣县支行申请
11 亿借款追加 5000 万元存单质押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 PPP 项目子公司追加担保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追加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子韵 袁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 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