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1-048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 办公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联席董事长刘水先生。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共17人,持有公司发行 在 外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1,499,455,423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2,822,870,843股的53.118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4人,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266,916,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2,822,870,843股的44.8804%。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3人,持有公司发行 在 外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232,538,665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2,822,870,843股的8.2377%。 3、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12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4,023,94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22,870,843股的0.4968%。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 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3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9,130,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83%;反对3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98,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6811%;反对3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3189%;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优先股股息的派发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9,159,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03%;反对29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28,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8915%;反对2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2.108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4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8,54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390%;反对91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0%;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09,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3.4762%;反对9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6.523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597,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13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5%;弃权0股,回避1,246,639,444股(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 公司、刘水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6 的1.559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805,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4405%;反对 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595%;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为PPP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7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9,236,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4%;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05,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405%;反对2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5595%;弃权0股。 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 《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