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欣旺达: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9-01-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
销商”)作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对欣旺达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

    根据公司进口采购、出口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其子公司可
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全年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额度内滚动操作。

    2、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合作机构: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
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外汇利率掉期、外汇期货、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
组合。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公司外币应收/应付货款为基础开展,用于锁
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单一外汇套期保值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
产负债业务的期限。

    4、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
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大量的外币应收、应付
账款,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和国内外利率浮动的背景下,对公司经营成果的
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外汇套
期保值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用以对冲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实现外汇
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
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
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
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
业务,以公司进出口收付业务为基础,未实质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
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
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组织机构、
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
露、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2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
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外汇套期保
值工具,全年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 亿元额度内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外汇套
期保值工具,全年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 亿元额度内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
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
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对公司流动性无重大影响。

    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
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

    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管理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
流,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及必
                                    3
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上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
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欣旺达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夏智勇             杨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