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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旺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9-056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会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谨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
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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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18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18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的《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654.82万元。公
司在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金9,665.48 万元后, 本年留存的利润为
86,989.34万元,上年度留存利润为168,607.67万元,减除本年度已经分配的利
润30,973.49万元,因此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24,623.52万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拟以现有股本154,774.82万股为基
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0,120.73万元(含
税)。
       在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果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则分配比例将按
现金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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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全体监事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
门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当前公司
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能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
现。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要求。在2018年审计过程中公司对其工作效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均表示满
意。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审议
通过,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于其年
审计费用,拟定为13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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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本次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确定为全部用于股
权激励。
    公司《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
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
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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