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9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18 年,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
了报告期内所有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
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
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
积极作用。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具体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第四届监事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8-03-09
第四次会议 2、《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8-03-16
第五次会议
1、《关于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18-04-16 2、《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六次会议
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1
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5、《关于审议<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8、《关于参股公司行之有道增资暨调整股权结构
的议案》;
9、《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2018-04-25
第七次会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
2018-05-09
第八次会议 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东莞东理大米成长
2018-06-04
第九次会议 智能制造基金的议案》。
1、《关于收购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9%股
权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第四届监事会
2018-07-18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3、《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的议案》;
4、《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
5、《关于为全资境外子公司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四届监事会 >的议案》;
2018-08-28
第十一次会议 2、《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关于审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第四届监事会
2018-10-16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3、《关于审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 案》;
2018-10-22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的议
2018-11-08
第十四次会议 案》。
1、《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
第二期可解锁名单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第四届监事会
2018-12-18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
4、《关于审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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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
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进
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能得以有效
执行落实。公司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
行诚信义务、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
行了有效的监督、认真全面的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内控机制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合规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控
制对外投资风险。公司对外投资的程序合法,价格合理,实施相关方案有利于提
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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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 2018 年度
关联交易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遵
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内部交
易,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检查对外担保事项时,认真分析了对外担保的真实性、
风险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认为: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禹州市禹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锂威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资产置换等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利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并得到了有效地执
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
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公司《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9年度监事会的工作
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学习,提高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近年来,公司面临的全球
经济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监管要求和更大的经营挑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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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要按照股东对监事会提
出的新要求,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改进监事会的监督方式和方法,建立更完
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加强对董
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三)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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