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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旺达: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1-04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锂威”)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 1.5 亿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8号)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20万张,
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18,170,018.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1,829,981.42
元。主 承销商 将募 集资金 总额 扣除保 荐费 及部分 发行 相关费 用后 的余额
1,106,037,735.85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18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以下简称《验证报告》)。
    公司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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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惠州锂威消费类锂离子电芯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54,176,547.41 元。因短期内惠州锂威的募集资金不
会全部使用,存在部分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
(含),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可以增强惠州锂威资金的流动
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惠州锂威暂时的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惠州锂威经营效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
实际进度超期,惠州锂威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
项目的进度。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惠州锂威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惠州锂威拟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1.5 亿元(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惠州锂威生产经营
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惠州锂威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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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于满足惠州锂威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惠州锂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性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惠州锂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含)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1)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锂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东兴证券对欣旺达全资子公司惠州锂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旺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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