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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旺达: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的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2-101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于2022年5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欣旺达全资
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浙江省兰溪市成立持股比例不低于51%的项目公司投资建
设“欣旺达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暂定)”(以下简称“高性能圆柱锂电
池项目”或“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欣旺达拟与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兰溪市政府”)
签署《欣旺达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圆柱项目
投资协议》”)。该项目主要产品为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该项目计划总投入
23亿元,建设年产3.1亿只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欣旺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7817410001478
    机构类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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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兰溪市府前路81号

       法定代表人:朱俊华
       履约能力分析:兰溪市政府为地方机关单位,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兰溪市政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兰溪市政府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
易。
       三、拟签署的《圆柱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兰溪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兰溪市人民政府,为乙方投资的年产3.1亿只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
项目落户提供载体和相关政策支持。
       由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在
兰溪市成立持股不低于51%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暂定名浙江锂欣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从事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的投资建设运营。
       1、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欣旺达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
       主要产品: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
       2、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3亿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亿元整)。
       3、项目建设计划
       乙方计划利用甲方提供的兰溪经济开发区原华铝厂西侧靠环城路侧地块投
资新建年产3.1亿只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包括厂房、仓储、办公、食堂、
宿舍、电力等配套设施,计划从2022年08月份启动设计、报批及项目开工建设,
并于2023年12月份投入使用。
       4、违约责任与免责
       4.1 项目公司投资总额、投资强度、产出规模、产出强度、容积率等指标,
必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执行,否则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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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因甲方原因导致供地时间延迟的,各方投资进度相应顺延,且甲方无需
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使得本协议条款中
内容与政策法规有抵触或不符合的,按新的政策法规执行。
    5.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
本条第(2)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浙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协议各方确
认已履行相应的法定审议程序审议通过本协议事项。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欣旺达拟于兰溪市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高性能圆柱锂电池项目”系为
了开拓新的业务内容和产品市场应用领域,有利于加快公司在锂电产业的布局,
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提升公司在细分产品市场的占有率,提升整体盈利能
力。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建设用地竞拍、交易地价等事项尚未实施,后续
进展顺利与否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
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次项目规划的投资金额较大,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存
在因资金紧张等因素而导致合作项目无法按期投入、完成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本次投
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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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高性
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欣旺达于兰溪市政府辖区内投资建
设“高性能圆柱锂电池项目”的事项。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高性
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欣旺达成立项目公司并投资
建设“高性能圆柱锂电池项目”系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并经过充分评估和论证。
本次项目的投资建设系为了开拓新的业务内容和产品市场应用领域,符合公司的
战略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在锂电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提升
公司在细分产品市场的占有率,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欣旺达成
立项目公司在兰溪市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高性能圆柱锂电池项目”的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实施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
事同意欣旺达于兰溪市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高性能圆柱锂电池项目”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欣旺达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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